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歪理……
有一種保障叫“保險”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應該設定賠償上限 超過一定價值的汽車 自行負責(自掏現金 或自己保險)



賽道都要設定規則限制車輛的差異

在公共道路上 目的是從A點到B點 這是每個人平等的權利 但因為交通工具的價格造成他人過高"風險"

我覺得有失公平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超跑、天價維修的事故時,給經濟弱勢的一方一些解套方案的
大概就像一句話「罪不至死」


沒錯,三寶或屁孩也許開車騎車觀念不太好
但不只三寶,多數人都是為了生活得出門上班上課的
一個疏忽或犯蠢了 (或者說大部份的人都會犯蠢有疏忽,應該沒人說自己從不犯錯不會疏忽吧?)
結果偏這麼倒楣透頂
撞到的是數千萬甚至破億的車子,小車禍修一修要幾百萬
這個連保險都得斤斤計較,出外討生活年輕人或中小家庭的未來就等於廢了、人生瞬間倒塌一半

一個人生、一個未來,就被錢這樣輕易的買斷毀滅了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但法律賠是以對錯、肇責來判賠的

開超貴名車上路的人只要注意自己不要犯錯違規,就可以把這巨大金額的「開車上路本就存在的風險」完全轉移到其它路人身上

老實說,這根屏風黨侵犯他人的概念不是一樣嗎?
只差別在一個是為了詐騙,一個是為了炫富
都算是有意無意的在欺壓他人

我今天把屏風換成真正的古董級屏風,上街招搖讓你不小心碰損
就不犯詐欺了,但大家真的就該賠嗎? 就不缺德了嗎?

我大可從明天開始,低價買進一堆有行但無市的東西,我知道怎麼叫人用市價買下
大家應該也都聽的懂
法官判賠是會以「對錯」來衡量的,懂? 東西放那不違法,是你自己不小心碰壞的,請照法官判的市價賠償,謝謝
一樣的道理
試問,那些開天價車上街的人,不用為自己多付一些風險成本嗎?

我不知道我這樣表達,有沒有人聽的懂意思
我只是覺得這和「居住正義」有點雷同,這個不成比例的「小錯巨賠」,已經侵犯到公眾「行」的基本人權了

補充一點,我也沒有仇富,如果lexus 300nx修後保桿要八萬
那我的車大概不會低於十萬


抱歉碎念文長了,請大家討論給小弟一些觀念開示)



怎麼看都是仇富 人家開好車在路上 為什麼是炫富?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講那麼多
你快去印張貼紙
上面寫 : 來撞我沒關係,比我窮我還會給你錢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恕刪)


杞國有人憂天地崩墜,身亡所寄,廢寢食者;又有憂彼之所憂者,因往曉之,曰:「天,積氣耳,亡處亡氣。若屈伸呼吸,終日在天中行止,奈何憂崩墜乎?」其人曰:「天果積氣,日月星宿,不當墜耶?」曉之者曰:「日月星宿,亦積氣中之有光耀者;只使墜,亦不能有所中傷。」其人曰:「奈地壞何?」曉者曰:「地積塊耳,充塞四虛,亡處亡塊。若躇步跐蹈,終日在地上行止,奈何憂其壞?」其人舍然大喜,曉之者亦舍然大喜。
miamivice wrote:
....他勢必得放棄生為人的相同權利...(恕刪)

想太多。

資本主義的世界裏,身為人的權利本來就是依有沒有錢而決定大小的。
都已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寫著叫「資」本了,以「資金」為本,還不懂的話就是你的問題了。

天賦人權,每個人都有人權,但權利的大小由你握有的資本來決定。
從來沒有人講資本主義的世界裏人權是一樣大的。

如果權利一樣大,那誰還要努力賺錢?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
第三責任險並沒有針對千萬跑車而設計方案,一般賠償也不到百萬,平均分攤是對的,但是如果肇事者分攤的金額過高,反而會造成另外的社會問題
所以理應設立一個理賠上限,既能達到警惕的目的,也能符合社會上大部分人的需求
現在這個現象已經發酵了,很多車在路口明明有空檔不敢轉彎,要停不停要走不走的,等到沒車了也變紅燈了,遇到三寶從旁人行道衝衝來撞到,還背個闖紅燈的肇責真糟。
我是胖子
超跑在路上的機會不多見,看到閃遠一點很難嗎?至於撞到超跑,那根本是不保持車距.不專心開車造成的,姑且先不論有沒有保險,夠小心就不會撞到,你在路上有守規就算不小心撞到,應該也是三成自付,馬路如虎口,上路就是要小心,不對嗎?
出險的零件保險理賠本來就會比較高約二到三成,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之前車違停被白色拖吊車拖壞車身.底盤.鋁圈,泛徳開出來的理賠金比我自己修復還貴快一倍,後來,就是看拖吊司機一個月領三萬多而已,才跟他二萬和解, 我還是部分自認倒霉啊.....誰叫我違規停車呢?
再之前的車停在格子內人都還沒下車就被姐弟騎車撞了....身世可憐啊,單親,沒工作,但是你知道嗎?姊姊有駕照結果給無照的弟弟騎車,怎麼撞到的?他們喝著超大杯茶飲(拿在手上單手騎車)在高雄建國路上邊騎車邊聊天... 你說是誰的問題?警察來了她姊姊說她騎的我也沒說什麼啊?!難道車損自己修嗎?還是人在車上裝作沒撞到不要報警???真的若當時我沒在車上他們撞到會等我牽車還是留紙條嗎?是你會嗎?後來就讓她們賠個烤漆錢而已,我光一個鋁圈就二萬了..... 我真心不想人家碰撞到我 ,所以我開車停車都離前車很遠的, 因為真的撞到別人賠錢人家也不一定開心,失去原漆,浪費時間.....
twinhead13 wrote:
大家討論給小弟一些觀念開示


知道自已經濟弱勢就不要開車、騎車,也就是沒本事負責的話。
這不單是一個人行的權利,
而是全體用路人的
怕賠就不要上路,上路就不要怕。

不然,你撞了一個億萬身家的路人?你要說他炫富走在路上讓我撞?
再不然,開車撞進一個透天,撞壞裡面的古董家具等,你還是要說他炫富?
賠不起的人,撞個國產車都賠不起

賠車還算小事,人命才是最重要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