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號誌叫做禁止左轉! 就是不准左轉! 懂? 更新類似判決表

你從哪裡知道重車超速?
你的腦袋?

57803167 wrote:
有一種號誌叫做禁止左轉! 就是不准左轉! 懂?
有一種號誌叫做速限! 就是不准超速! 懂?

有一種態度叫做守法
有一種態度叫做防禦駕駛

以上我都懂

有一種態度做叫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個我不懂
qwqwqqqw wrote:
不是不准左轉, 是左(恕刪)

世說新語嗎?那個標誌在法規上正式名稱應該是------>禁止左轉。
所謂禁止白話一點不就是:不准?
今天只是這兩個倒楣的騎士被這台水泥車害死
對啦,看到垃圾駕駛要自我防衛,被他們害死,就是受害者超速


ForLucky wrote:
先有蛋還是先有雞呢?
可以改成超速走了很久,結果被一時左轉的貨車擊落
你因為何不討論好好騎就算自己撞過來
他倆也許有機會反應
看了影片,連要反應的機會都沒有
RIP
所以你還在鬼打牆
魯拉拉拉 wrote:
你怎麼知道重機超速?(恕刪)

我沒看到影片,所以我不知道重機有沒有超速,但是我講的重點不在超速,我講的重點是預防性駕駛,如果樓主寫得沒有誤導,重機超速無誤喔!因為行經路口本來就該減速,不是一路時速50騎到底,還有超速在法院裡可沒有10公里寬限喔!10公里寬限值不是法規是行政命令而已!所以速限50時車速51就是超速!
季羅 wrote:
只要是職業大型車輛所(恕刪)


已經有加重了......
魯拉拉拉 wrote:
這個號誌懂嗎? 叫做...(恕刪)


是重機撞水泥車
不是水泥車撞重機
因此撞擊的力道完全是由重機產生的
當時重機多快力道就多大
而實際的速度要等警方調查確認
吵這個真沒意義
我的文章哪裡誤導?
哪句話說到重車超速?

牛杯杯0216 wrote:
我沒看到影片,所以我不知道重機有沒有超速,但是我講的重點不在超速,我講的重點是預防性駕駛,如果樓主寫得沒有誤導,重機超速無誤喔!因為行經路口本來就該減速,不是一路時速50騎到底,還有超速在法院裡可沒有10公里寬限喔!10公里寬限值不是法規是行政命令而已!所以速限50時車速51就是超速!
牛杯杯0216 wrote:
重機死亡車禍本人深感遺憾,以下發言也無譴責與怪誰對與錯,純粹就你的邏輯討論,沒錯!預拌車若不違規左轉或許重機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是若翻轉一下立場,重機要是不違規超速,也許就不會撞上預拌車不是嗎?但是若繼續超速(兩輪就是危險,只要一點小車禍都可能釀成重大傷亡)就算躲過這一次,下一次遇到的是什麼誰知道?我很贊成預防性駕駛或騎車或走路,因為你是一條生命,當車禍發生時你是以生命在博,當人命死於災難,你爭贏了又如何?沒錯!你都對你沒錯,但是卻賠掉一個生命!
重機上國道也是相同的問題,就是預防性!國道在高速狀況下兩輪或四輪有一個小閃失,那就是一個災難,會牽連到不少人,當汽車出車禍也會有大災難,但是大多數都只是車損人沒事,但是在高速行駛下,一輛重機噴飛的場景你可以想像那是玩命關頭的電影情節吧?重機與騎士可能鑽進無辜第三者的車底,可能造成該路段一片狼藉,我真的希望重機騎士不要在爭取上國道,你們該爭取的是一條可以讓你們狂放奔跑的安全大道,重機"大多數"是休閒用,不是交通工具,擁有重機者大多數也都同時擁有一輛汽車,所以重機上國道意義不大!以上言論歡迎指教,但是請理性討論。


笑死人 邏輯感人 完全四輪主義

照你的說法 大重有意外也許會牽連他人所以要禁止
那麼
小貨卡出個意外轎車也有可能會被弄爆 轎車要不要禁止使用國道?
大客車出個意外小貨卡也有可能會被弄爆 小貨卡要不要禁止使用國道?
聯結車出個意外大客車也有可能會被弄爆 大客車要不要禁止使用國道?

你要不要乾脆說只要出門就很危險把人關在房子裡面養就好
交通法規只要合理 那你遵守就好了 很難嗎?
在那邊嘴因為誰不遵守 難道你要用生命捍衛嗎 實在很無知

有人燒炭自殺 以後禁用木炭 反正"大多數"人烤肉都是"休閒"
有人拿木棒打人 以後禁用木棒 反正"大多數"人打棒球都是"休閒"
,etc
講不完耶...... 而且修但幾勒 這不是大陸共匪黨的想法嗎?

另外意義大不大不是你說得算
早就三讀通過的東西 因為某些既得利益的嘴臉硬不給用
還好意思說 休閒用 意義不大
單純通勤來說 走國道跟省道時間差多少
我們公司 大立光母廠跟子廠 有多少人苗栗南投到台中工業區騎車通勤你知道嗎?
你知道他們能省多少時間嗎?
你不知道 因為你只在乎你自己

交通規則訂在這裡 不遵守的人就該被懲罰
去檢討被害人很愚蠢 因為這樣去禁止該種類交通工具更顯得無知
快速道路跟國道差異並不高 所以快速道路血流成河?
所以快速道路出車禍都沒辦法分肇責?
都有辦法好嗎!

最後再告訴你吧 速度跟你會不會出事 沒有太大關連

問題在於 違規的人 當下是怎麼違規的
圖片上這種違規方式 只要你在他旁邊 絕對出事
所以要禁止聯結車? 還是提高懲罰機制?
很簡單選擇吧? 工具沒有意識 人才有!
魯拉拉拉 wrote:
我的文章哪裡誤導?哪(恕刪)

你要不要再仔細看我的文?行經路口要減速............
預拌車100%肇責沒錯,就是某些人把號誌視無物,僥幸心態法治觀念薄弱,二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
我這個人最怕這種不守法的人,所以就算是綠燈到了路口我還是會放慢速度所以我運氣好沒遇到這種敗類
所以到現在我還活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