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ttlemind wrote:
為了宣示臺灣的汽車工...(恕刪)
財團法人不受立法院監督,
基本上ARTC是不承認歐盟、美國及日本的撞擊與排氣、噪音測試,
認為那都太低階了,
所以進口車通通要重新測試,通過台灣的ARTC標準才能賣,
進口機車的排氣標準政府很自豪的說是全世界最嚴格的,
為了環保嘛,
車子台灣做不出來沒關係,用法規搞到你不能在台灣賣;
而改裝品也是一樣,例如腳踏車架必須經過ARTC認可後才能裝在車上,
以上~
th21 wrote:
我想很多人無法清楚分辨實車碰撞法規與新車評價(NCAP)的差別,兩者是迥然不同的系統,
1. 實車碰撞法規:政府制定之強制性法規,車輛必須符合法規方可上市,如台灣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45,46、歐洲ECE R94,95,日本道路車輛安全法規18,美國FMVSS 208,214....etc.
2. 新車評價(NCAP):由民間所組成的機構進行已上市車輛的評價,通常選擇暢銷車型進行評價,也有車廠委測,如歐洲Euro NCAP、美國NHTSA、中國C-NCAP、日本JNCAP、美國IIHS.....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