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angle wrote:
我舉一個之前發生的例...(恕刪)
116跟119還是有差距..我沒辦法走中線是因為中線其實有車,我過去還是要繞回他後面
慢慢逼近他反而危險,所以才閃燈請他讓路...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有關如何示意超車及讓道文末有提出看法...(恕刪)
我個人是覺得他跟中線車道的車子已經有距離了才閃燈請他讓路
當然碰到閃燈喇叭都沒用的我也只能默默的跟著或是找機會中線超車 = ="
flycode wrote:
而時速110,安全距離最少要55公尺才算不違規...(恕刪)
這規定...我還沒有在高速公路上碰過...Orz
所以基本上可以說90%的用路人都違規了吧 = ="
況且真如您所說的要距離55公尺
那國道應該會塞到翻掉、慢如蝸牛
codyyz wrote:
要是有人的行車記錄器 錄到你們兩的高速亂鑽
會拿到要上法院的 "公路競速"傳訊單喔
真的,現在超多行車紀錄器的 ^^"
所以此舉不可做

一般都載妻小,當天自己開就衝動了,真糟~"~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若有看後照鏡的習慣,後照鏡必然是調整到可看見後車,
當後車閃遠燈時,前車駕駛必然會察覺到後照鏡反射的強光,
沒道理超過55公尺就看不到
查覺到後車閃遠燈 =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 這理論還真詭異...(恕刪)
你的理論才詭異咧, 別笑死人好不好?
對向車道的光還比較強好不好? 台灣有多少車沒貼隔熱紙呀?
白天後照鏡哪會有什麼55公尺以外的反射的大燈強光呀?
而晚上大家都開大燈,旁邊車道的車不需要保持55公尺,會更亮,後照鏡一堆亮亮的光點,
在高速行進時,焦距都要叮著前方路況了,只有在換變車道時才會看後照鏡,
誰在管55公尺以外的強光是不是正後方在閃遠光燈?
這代表你根本都沒在看後照鏡,也沒在看交通規則,你有上高速公路嗎?
你知不知道55公尺以上的後面+其他的車道有多少車?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whiteme wrote:
這規定...我還沒有在高速公路上碰過...Orz
所以基本上可以說90%的用路人都違規了吧 = ="
況且真如您所說的要距離55公尺
那國道應該會塞到翻掉、慢如蝸牛...(恕刪)
90%的用路人都違規,那是因為他們沒被抓,不代表就不違規。
就像大家都蓋違建或頂樓加蓋,並不代表這些頂樓加蓋都是合法建築,
違建被拆後而不爽,就算講大家都有蓋違建,為何只拆他的也沒屁用! 因為就只有他被檢舉嘛!
但某人被拆後,可以依法檢舉其他的違建,讓所有違建都依法被拆掉~~

法律是最後的底線......大家都不用嘴炮
你沒事時當然就沒事,但若被條子抓到就是3千元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
若因這個行為而肇事,上了法院你又講在閃大燈給前車看,前車卻沒讓你,
就代表你的證詞已承認未保持安全距離在先,要負擔所有或大部份的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
因為法院都有你違規的證詞了,條子知道你違規卻沒開單,則是條子失職...
有法院的證詞後,條子為了保護自己,還會補開未保持安全距離罰單給你,避免被其他人告他失職。
違規違法的事自己低調點偷偷做就好了,想要不違規很難,但要知道那條線在哪裡...
才不會像某些人把自己違規違法好玩的影片PO上網,當做公開證據,還被人肉搜索抓到...


當可以用時速100~120公里行駛在內側車道時,這就不叫塞車了! 並不算慢如蝸牛。
只有真的車子太多、塞在收費站、有人出事、道路施工...才會慢如蝸牛,
若某些人貪快不遵守交通規則,就可能會出事,讓一堆車全都慢如蝸牛....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