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enaide wrote:但是,以目前的汽機車...(恕刪) 是的,就誠如你所說,台灣的汽機車數量要作到同車道不得超車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法規是白紙黑字的寫在那邊啊,這種不符現實狀況的條文一大堆,變成明明是違規的狀況卻無法執行取締的怪現象,然後交通部又一再的宣導要大家遵守交通規則,事實就擺在那邊,就是不遵守也不會被罰嘛!但是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卻有一大票的人要求紅牌重機要遵守同車道不得超車的規定,還會上01告狀,真是很奇怪吧!
海十二有人用了! wrote:...(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一條的第三點以喇叭或燈光提示同車道的前車"變換車道"讓道 這樣就沒有同車道超車的問題但減速"靠右"讓道 這樣不就同車道超車了嗎?還是靠右是讓後車逆向超車的意思?
althewind wrote:1:50處: "除了...(恕刪) 但是2:40多秒,禁止在車陣中任意穿梭台灣的交通相關法規中其實對於同車道超車並沒有明確指出到底可不可以,但是基本上汽機車遵守的法規大致上都是相同的,少數法規才會特別去區分誰誰誰不該使用啥的如果這邊說機車可以同車道超車,那汽車有甚麼理由不能同車道超車?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這是我能找到最接近禁止同車道超車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