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我們需要負責任嗎? 附圖(12/13更新)


影呆呆 wrote:
問題就出在對方家長已經放話說如果傷者怎樣的話.....唉.....(恕刪)


快去拜拜,如果對方真得怎樣,怕是有人會死纏爛打,這種倒楣事遇到了就是麻煩.

影呆呆 wrote:
首先先感謝各位進來提...(恕刪)



不入責任講談


那二個年輕人感覺像是瘋一整夜

早上要回家

邊騎邊睡

生死關門都沒再看的

20萬先奉上?妳錢太多

依經驗 一毛都別付 等全案(民,刑事)全完 依判決付款 除非先付有助於刑事判決

但"過失致死"最高刑期兩年 若有自首(通聯紀錄)則減半 若在加首犯則再減半

刑期變為6個月(不用關)那20萬剛好夠易科罰金+豬腳麵線(有點貴的麵線)

PS:以上言論不負法律責任及........ 純粹放P+個人經驗
影呆呆 wrote:
首先先感謝各位進來提...(恕刪)


你 慰問金一送上 對方就咬定是你有錯在先 心虛了 不要做這種傻事

不要怕上法院 你們穩贏不輸 不要管對方如何放話 態度強硬一點

有甚麼話上法院講 這個社會的人都是柿子挑軟的吃 新聞之前有播

一些行人違規被撞還求償 後來上法院反而要賠車主損失
要求賠償、請你們自己注意是否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碰到這種事、別怕會上法院

等案情釐清再協商要如何楚理賠償事宜即可

並請記得申請醫療等單據、以利辦理第三人強制責任險
我就是改善社會風氣、風糜萬千少女、刺激電影市場、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胡真、英文名字胡真!
我只想到 行車紀錄器@@
不可說 wrote:
快去拜拜,如果對方真...(恕刪)

找個專門的律師請教

擬好所有的證據和疑問 作一次通盤的請教

再來擬後續的對應 我覺得比較好

  關於慰問金,首先我必須講在前面,一塊錢也不能給,這是過失心理推論的一環,
人道慰問拿個水果禮盒是可以的,其他不可以再家屬面前做任何的承諾跟類似認錯行為
(最好請有力人士陪同前往,不要單獨前往以免發生不可預期的其他狀況),慰問金一
奉上,非但不能替自己解套,還會把自己下套,站在傷者的家屬的立場來說,不管三七
二十一它們就是受害者,不管是誰造成,傷亡者為大(台灣最爛的)。
  你給了慰問金,在他們心態上的認知就是你自知理虧,在法律訴訟上很容易被推論,
法庭上傷亡者家屬就在庭上舉證,對方當晚就已前往醫院致歉並給了五萬元慰問金
,如被告無過失怎會向我們致歉並給予慰問金,顯示被告自知有過失,基於良心
的譴責,才向我們做以上之種種行為,請庭上明察等....云云。
  在網路上真的不懂就多聽聽看看別人的經驗,不要自己隨便回文要人準備二十萬慰問
金,真的看倌們要小心,網路假會的仙很多。最好還是請教專業律師為佳(專打車禍訴訟的)。
PS:律師不是對於每種訴訟都很強的。

r1z100 wrote:
我只想到 行車紀錄...(恕刪)


買行車記錄器的理由再增加了一項

開車必買 保障自己
這修車費應該還要叫騎機車的來出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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