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夯的行車記錄器] 與 [窺探路人 竊錄乘客…侵犯隱私] 關聯性


raysun wrote:
[窺探路人 竊錄乘客...(恕刪)


一位律師的看法而已,看看就好了。

法官的判決都不是絕對的。

目前只有大法官的看法,而且要多數,才能真正算數。
car888 wrote:
一位律師的看法而已,看看就好了。
法官的判決都不是絕對的。
目前只有大法官的看法,而且要多數,才能真正算數。)

你以為每個人的官司都會到大法官的層級喔?那大法官豈不每個都過勞死啦。
想想google何苦在每輛車牌上加工打霧呢?
您的見解嚴重誤導鄉民。

每次有人隨意公佈他人車牌,我出聲提醒小心。
就會有人擴張解釋:哇,那我的行車紀錄器拍了好幾百台車輛啦。
公開場合拍,不會有事。
重點在隨意公佈特定車輛的車牌,當事人不告,就不會有事。
若當事人提告,絕對會有事。
這就是行車紀錄器現象的反制,行車紀錄器是搜證的工具,有行車糾紛時,理當寄值法單位去評斷,而不是先在網路散布那大家去評斷,如照成個人聲譽受損,民事官司非公訴罪,如果對方真的去告,散布者也脫不了關係.

燕赤霞 wrote:
你以為每個人的官司都會到大法官的層級喔?那大法官豈不每個都過勞死啦。
想想google何苦在每輛車牌上加工打霧呢?
您的見解嚴重誤導鄉民。...(恕刪)


看不懂我的意思嗎,幫你解釋一下。

「車牌」屬不屬於隱私範籌恐怕是隱晦的,我也沒有說律師的看法是對或錯。

就如很多案子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或反之…等等,意思就是說,沒有定義明確的話,

就隨法界人士的各自解讀了,這也是為何要設置大法官的原因。


看人家的文章,請看仔細一點。

如果車牌屬隱私的話
那以後出門前要先幫車牌戴口罩了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car888 wrote:
看不懂我的意思嗎,幫你解釋一下。
「車牌」屬不屬於隱私範籌恐怕是隱晦的,我也沒有說律師的看法是對或錯。
就如很多案子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或反之…等等,意思就是說,沒有定義明確的話,
就隨法界人士的各自解讀了,這也是為何要設置大法官的原因。
看人家的文章,請看仔細一點。

通常法律念不通的人,會動輒拉到憲法的層級。
我有講到隱私嗎?車牌算不算隱私?再說吧。
但它絕對是屬於可以關聯到某個特定的人身上。
據小弟所知,法界人士並沒有與該律師相左的見解。
只要你去問,幾乎也都是持相同的見解。
是你沒仔細看人家的文章,也看不懂人家的文章吧。
ysshieh wrote:
這就是行車紀錄器現象的反制,行車紀錄器是搜證的工具,有行車糾紛時,理當寄值法單位去評斷,而不是先在網路散布那大家去評斷,如照成個人聲譽受損,民事官司非公訴罪,如果對方真的去告,散布者也脫不了關係.

您的想法,有法律人的味道,不得不給您按個「讚」字。

raysun wrote:
[窺探路人 竊錄乘客...(恕刪)

好耶!!!如果車牌算隱私...哪車牌可要收起來了,
不然其中一兩個號碼貼上馬賽克,如果法院有判例的話...。
又在「隱私」二字中打轉了。
雞同鴨講。
燕赤霞 wrote:
據小弟所知,法界人士並沒有與該律師相左的見解。
只要你去問,幾乎也都是持相同的見解。...(恕刪)


建議你「幾乎」可以改成「全部」,如下:

據小弟所知,法界人士並沒有與該律師相左的見解。
只要你去問,全部也都是持相同的見解。

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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