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wkimo wrote:
承樓上問題
所以可能的情形如下
1. 你朋友迴轉時公車距離約在50尺以內
2. 該路段為急下坡,公車以超乎常理的速度疾駛而來
3. 你朋友迴轉時猶豫不決,公車司機見狀緊急煞車
沒錯答案是3
我的朋友女生轉彎有點小慢,所以公車可能認為前方過不去後煞車
但距離一定不止50尺,我肯定至少超過200M,公車限速40,煞車也不用踩這麼急就可以煞住
,抱歉影片我不知道怎嚜轉上來,但是我看影片,感覺公車是先加速,然後煞車點很短,造成急煞
首先 你要確定該處是可以迴轉的道路=> 無雙黃線、雙白線、禁止迴轉、狹路、彎道等標誌標線
再來 你朋友有打方向燈或手勢示意迴轉
如果不是合法迴轉 那都甭談了~~
其次要先瞭解 一台中大型房車長度約在4.5~5公尺之間
200公尺是將近40台大型房車的距離 就算高速公路建議車距也沒那麼遠
所以當時公車司機絕對有足夠的時間減速停車
=> 公車司機應注意、可以注意 並且有責任避免
一定要確定你朋友車頭跨越行車分向線時 當時公車還距離有200公尺這麼遠 因為這個時間點就是關鍵
如果你朋友迴轉的時間點 公車確實距離將近200公尺 你朋友並不需要負責的
=> 交通規則並沒有規定幾秒內必需迴轉完畢 就算迴轉慢也沒有責任
=> 責任在公車司機沒有注意前方路況 因此不當減速造成車上乘客受傷
=> 你朋友合法迴轉 公車有充裕的距離減速 可以根據"信賴原則" 主張你朋友無肇事責任
以上都是原則 但是法庭上看的是"證據"不是"事實"
因為這個案件有人受傷 所以有刑事上的責任
所以你要確認手邊握有足夠的證據=> 車速紀錄、行車記錄、當地標線號誌、駕照、方向燈有沒有打
否則最好還是庭外和解 用錢能解決的事情 都是小事
不然一旦被告過失傷害 就算贏了也弄得灰頭土臉
你朋友可以先跟客運公司談 他們一定有保險 再來責任比較大 刑責也必較重(業務過失)
就算要賠 也是客運公司要賠比較多 而且真的打官司 你朋友未必有責任
就道義上出一點賠償金 這樣跟他們講 應該事情會好解決一點
最後 問問看你朋友有沒有前科或緩刑中 如果有 那就乖乖賠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