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國道攔車打人 害10遊客撞傷

講句難聽點的雙方都非善類,
要怎麼用私刑是你們家的事影響到其他用路人就說不過去了,
飆車族vs卡車車隊
嘖嘖......
個人覺得這遊覽車司機也蠻扯的,那麼大台的槽車在前面竟然沒看到.還有他同事怎麼也沒通知他(新聞說他們是三台車而他是第二台,第一台有閃過)遊覽車不是都有無線電的嗎?還是說他跟第一台的遊覽車距離太近而來不及反應!
拜託拜託大家請看完全部的新聞...

新聞是說
原本攔車的人跟另一位開油罐車的發生糾紛
可是在國道攔錯車了
也就是這個惡霸
除了打錯了無辜的司機
也害得後面的車禍...
每一家公司,不管是哪個類型的,都有討厭他們的客戶

照這樣的方式的話沒有一家公司會存在...
應該把前一天攔車打人的也抓出來..
會互相聯絡同車行司機攔車打人的..
這種車行..跟之前路上無線電惡霸小黃軍團...也沒甚麼兩樣..

要說無辜的..大概就只有遊覽車上的乘客

freddy1013 wrote:
個人覺得這遊覽車司機...(恕刪)

時速90up
不是閃不掉
大車本來就不靈活
路那麼大條,沒有塞車
有保持一定距離,你下意識只覺得前方是"龜車"
但很不巧他是"停車",當發現這根本已經來不及了
這社會現在都是靠拳頭解決問題的?
出門凡事小心為上
攔車打人的劇情,終於開始上演,以前有部電視劇上說我哪不爽,就送你壹汽油壹枝番仔火,之後
社會上就不斷上演潑汽油縱火,而現在當紅電視劇不也是在上演,黑道幫派打打殺殺是英雄好漢,
台灣社會越亂,交通越亂,新聞記者才有話題,也會有獨家新聞的商業利益.這也是電視苦心成果.
那些在高速公路上攔車打人,間接造成車禍,一溜煙跑了,就算被抓到了不起是傷害罪,而那追撞
弄不好沒牠們的事,是後車未保持距離及應注意而未注意所造成.[咱們的法院有太多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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