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判斷交通事故肇責比例

對樓主比較有利的部份, 就是車子靜止後, 至被撞擊的時間差.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若可証逆向
可提信賴原則
你有注意右方順向來車
無責注意左方逆向車輛

CCL wrote:
對樓主比較有利的部份...(恕刪)

沒幾秒就撞上了

JasonChenTW wrote:
若可証逆向
可提信賴...(恕刪)

謝謝告知~
1.先蒐集所有相關可證明現場證據,令外是否有作筆錄(很重要)。
2.先申請交通大隊初判表(免錢,初判表會初步敘述雙方肇責,若無提到您疏失,代表100% b車肇責,但 依台灣道路交通法,一般判決在十字路口都會有比例原則 )
3.申請初判表約一個月會拿到,在調解會那邊比較好依據相關事證來和對方談
4.這期間,不管過失是否在您,基於人道和對您後續有利,請記得一定要不斷的關心傷者,切記
5.您是否有保第三責任意外險?此時也可請保險公司陪同,事後再判定是否出險
6.對方機車有強制險,強制險是不管有無過失,都可申請。可先請對方傷治療好之後,針對醫療部分申請,可減少雙方損失。
bremboar wrote:
1.先蒐集所有相關可...(恕刪)


感謝大大詳細說明~

已盡可能蒐集所有相關可證明現場證據,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也申請交通大隊初判表(須附上25回郵信封)

對方說要去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所以也請處理該案員警轉介相關文件給調委會等待通知中~

孩童目前身體健康已無恙~也正常上下課了~

事發當下有報出險了~所以到時在通知處理人員參加調解會

對方目前皆未跟我方要求傷賠~也未跟保險公司申請~所以我想他應該是要等調解時提出吧!

再次謝謝大大~如有可以再建議或指導的部分希望可不嗇告知~

750111 wrote:
如上圖我方為 A車 ...(恕刪)


小弟的看法:(僅供參考)

A車 不管是否靜止,都太過左邊了,今天出事故了,這就是不對的理由,因為您太早轉彎了(雖然一堆人開車習慣也這樣),A車位置應該出巷口中線偏右才對。
B車 如未逆向行駛,而如其所述的在車道上,圖片看來你是撞人,如果真如此,您的責任比較大.因為你偏離車道了(轉彎車一般比較吃虧)!但真的進入法院,誰撞誰是可以用證據或者科學鑑定出來的。但主要是看誰造成不安全的。而要調解嘛?看誰談判能力強囉~

註:停車注意是要在巷口停,不是在馬路中間,要等馬路都安全了才能轉彎,支線是也,而不是看一半走一半再看另一邊。

光圖來看,您責任比較大。

ps:以上僅個人推論,如有錯誤,請閱者自行負責
現場如果沒有禁行機車標示,機車在哪個車道都沒問題喔
重機喜好者

樓主想知道的應該是這個吧 這是保險業認定的標準
takayamah wrote:
小弟的看法:(僅供參...(恕刪)

我方車輛算是在正常轉彎角度~該巷道出來位子比較偏左

雖然現場圖真的標示的未完確~因為我非當事人且警察來當下停紅燈之車輛都已閃避開走了

所以圖上也未畫製出巷口兩邊是有停紅燈之車輛~但有監視器畫面可證明有車停滯在該巷口兩側



而B車主張他是騎在慢車道上(外側車道)被我方車輛推撞過到中央雙黃線(我方有監視畫面可證明車輛出去

至中央雙黃線未撞擊任何車輛),所以我方車輛再出巷口是安全無虞的狀態下出巷口的,而碰撞基本上是B

車逆向行駛所致。

就是那個光 wrote:
現場如果沒有禁行機車...(恕刪)


現場的確沒有禁行機車標示,但是有車輛停止再在車道兩側,實在很難認同是為了閃避我車到對向車道碰




黃色螢光筆 wrote:
樓主想知道的應該是這...(恕刪)


非常感謝~~終於有了依據,B車未有減速如何證明??煞車痕嗎?

B車在現場是沒有煞車痕的,我方可證明A車是停止狀態下被碰撞,這樣是7/3嗎?

最後我方不是為了推卸責任想減輕肇責,願意負起責任問題,只是對方說詞

與事實相差甚大,我方為了自保,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的見解~感謝以上回覆的大大們
不用判斷了
機車車禍無敵條款一出,你就輸了,賠定了。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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