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 wrote:再重申一次: 在下並...(恕刪) 看來..你只能認了耶...我就遇到過白目國中生..下課騎腳踏車回家..給你騎路中間..單線道喲..叭他一下..還轉頭看你..然後騎他的..可惜我脾氣不好..當場超車然後撇他..嚇的馬上龜到另外一群騎腳踏車的國中生裡面..阿不是很有種..再來騎路中間呀..
安全帽 wrote:還看過更扯的...在巷子裡4個人並排(沒有騎樓) 「路是人走出來的」,所以行人的路權應該比較優先,特別是在巷子。我們可以這樣想,在路上是先有人類行走,後來才有汽機車的出現,所以行人的地位優先於車輛。可是車輛越來越多,所以後來才發明了人行道,設在路邊並且高出路面,希望行人可以走在人行道上,一來保障行人行走的安全,二來讓車流順暢。所以像在巷子裡,或是一些沒設人行道的道路,如果行人走在路中央,基本上車輛要耐住性子慢慢跟在後面,或是慢慢地找機會超車。就像禁行機車的車道只可以在兩個快車道以上的道路可以劃設一樣;比較窄的道路,也一樣不能禁止行人行走。車輛千萬不要亂來,謹記「路是人走出來的」。當然「4個人並排而行」是不應該,就算是人行道也不可以,太沒顧慮到別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