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台灣的法律法院法官,還沒糊塗到這種地步+100現實很多年輕人都不太愛動腦,思想制式化反應能力差 現在的法官就是有可能會這麼糊塗不然恐龍法官是怎麼來的??思想迂腐制式化 不知變通的是鬼島的統治者
SANADA-RYUICHI wrote:現在的法官就是有可能...(恕刪) 法院每天審理的案件多如牛毛,偶發一件因個人心證的恐龍案例 不足為奇思想迂腐是沒錯,制式化也對就是因為制式化才會判出恐龍案件,可是法官並沒有判錯完全依法審判如果以輿論或情緒或新潮思想來判案,恐龍案件才會層出不窮ex:就拿Makio的情事為例子,某地方行為它屬告訴乃論罪被害者不告,你拿加害者一點辦法都沒有 不是嘛!不過不符合輿論的情緒態度..這就是制式(度)化
笑笑生 wrote:樓主想表達的是不合理的道路規劃好麻當然依照正常人的反應能力當然就是指接走內側繞過去但是萬一恰巧被拍到或者被檢舉因而吃到罰單是不是又浪費人力物力去申訴平反那一開始把道路規劃好不就都沒事了麻才兩線道而已畫什麼禁行機車麻... 台灣真的是地小人稠,騎車的確很吃虧上個月sogo附近忠孝東路段,四線道原本有二線都是禁行機車已經把其中一線給塗銷掉了,原本限制是為了安全實際上... 限制了反而更造成危險
雲遊台灣 wrote:那是變通的做法沒錯 , 但是不發生事故就算了 , 要是發生事故 ,你又在機車不能行駛的地方 , 那這下你就虧大了 . ...(恕刪) +1碰到也只能騎內側過去了你就保佑就那短短三秒鐘別出事不然你跳到愛河都洗不清了
yanyu_911 wrote:台灣的法律法院法官,還沒糊塗到這種地步...(恕刪) 警察在和平東路拍禁行機車,鏡頭內都看不到違停的計程車與靠站的公車,被拍到這種照片怎麼判?警察只會跟你說待前方路況解除再行,法官也許不糊塗,但看到這樣的照片會信誰?超悶的~
yanyu_911 wrote:台灣的法律法院法官,還沒糊塗到這種地步...(恕刪) 交通罰單動不動就跑法院,什麼事都要法官裁定,往返法院是好玩嗎,浪費的時間金錢跟社會資源你願意負擔嗎這條法律已經不適合,就要修,而不是放任繼續發生浪費更多納稅人的錢如果你開車把要閃靈堂的騎士撞進往生者法會中,請問你還會體諒機車騎士的困境嗎,在法院上你會不會堅持機車騎禁行車道違反路權規定,而你毫無責任呢,那你說的變通為什麼這時不在考量之列,你會希望這時法官怎麼判呢,還要繼續糊塗下去判你贏嗎
或許例子不太妥當, 但實際上無論騎士在閃什麼, 只要被中華民國警察拍到證據就是直接開罰, 才不會跟騎士囉嗦!禁行機車是不公不義的政策, 今天你同意政府這種不公不義政策, 那就代表你同意政府其他不公不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