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773567 wrote:
那以後看誰不順眼只要在他違規或有任何侵犯你的舉動.都可以光明正大殺了他或直接開車撞下去喔?
...(恕刪)


對,沒錯

撞下去就對了

自己別死就好,後面再談賠償事宜
aliputa99 wrote:
這輛機車明顯違規停放,被撞倒是應該的,若撞他的車主有財物上的損失,機車車主可是要負起賠償的責任,否則大家以後都把車停十字路口,誰敢撞誰就要賠,那馬路還能行嗎?...(恕刪)

違規是違規、肇事是肇事,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不會因為撞到的車輛是違規所以無責,
機車車主最多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汽車車主依然要接受行政罰及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sosoeazy wrote:
警察杯杯有說過......(恕刪)

這還是"肇事逃逸"只是解釋上的不同,
無人員傷亡,並無刑法上的問題,
但有行政罰與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
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
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
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
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
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
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
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貨車的問題比較大...
因為路明明還很寬..這樣可以撞到
假如今天那台機車換成路邊行人或行駛中機車...
那不就很危險

不想說了 wrote:
貨車的問題比較大...
因為路明明還很寬..這樣可以撞到
假如今天那台機車換成路邊行人或行駛中機車...
那不就很危險


萬一對向有人,貨車為閃那違停的車,去撞到人,那又怎麼算???

車在馬路上行駛,車道卻出現不該出現的人事物,違反信賴原則!

如果說大家可以隨便停車,高興停哪邊就停哪邊~那台灣就停擺了!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鄉野 wrote:
違規是違規、肇事是肇事,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不會因為撞到的車輛是違規所以無責,
機車車主最多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汽車車主依然要接受行政罰及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請教一下,我家裡很舊的摩托車想修理一下,可不可以趁晚上視線不良時偷偷牽去"路中間"停著等人撞阿?照你的說法有倒楣鬼沒閃過撞到以後,我只要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罰單(600),或許再加一張妨礙交通罰單(600),倒楣鬼就得要幫我出修車錢嗎?

好像蠻划算的唷~

littlejohntw wrote:
請教一下,我家裡很舊的摩托車想修理一下,可不可以趁晚上視線不良時偷偷牽去"路中間"停著等人撞阿?照你的說法有倒楣鬼沒閃過撞到以後,我只要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罰單(600),或許再加一張妨礙交通罰單(600),倒楣鬼就得要幫我出修車錢嗎?


你忘了民眾可以叫警察來給你拖到旁邊,然後再給你開罰單...哪來修車錢呢?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你忘了民眾可以叫警察來給你拖到旁邊,然後再給你開罰單...哪來修車錢呢?


不要扯這種例外嘛...要扯例外怎麼扯都扯不完,請照我的假設情景回答...

littlejohntw wrote:
不要扯這種例外嘛...要扯例外怎麼扯都扯不完...(恕刪)

GOOD!!這句話說得很好,我直接將這句話還給你,因為我是針對這棟樓主內容所做的回答...

要不然,請你就身體力行,照你所說的做,
然後待有人肇事後,屆時請一定要在01 PO文詢問,
連同前後影片佐證
我絕對會回覆您,告知你會帶有什麼罰則或犯有什麼樣的法條,
假設、舉例這種練笑話,我沒義務需要回答....

littlejohntw wrote:
請教一下,我家裡很舊的摩托車想修理一下,可不可以趁晚上視線不良時偷偷牽去"路中間"停著等人撞阿?照你的說法有倒楣鬼沒閃過撞到以後,我只要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罰單(600),或許再加一張妨礙交通罰單(600),倒楣鬼就得要幫我出修車錢嗎?

好像蠻划算的唷~ ...(恕刪)

幫你備份一下....

=============================================================
Passenger wrote:
你忘了民眾可以叫警察...(恕刪)

孰不知,他自己也是舉例外的情形,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在全世界...若違規停車只有會被別人撞因而肇事,這一種結果,
呵呵呵呵呵....
鄉野 wrote:
GOOD!!這句話說得很好,我直接將這句話還給你,因為我是針對這棟樓主內容所做的回答...

要不然,請你就身體力行,照你所說的做,
然後待有人肇事後,屆時請一定要在01 PO文詢問,
連同前後影片佐證,
我絕對會回覆您,告知你會帶有什麼罰則或犯有什麼樣的法條....


幫你備份一下....

鄉野大,我可沒有要吵架喔...我是看了你的回答,心中有疑問,因為對法律不懂,所以才要問清楚的

我的假設不是例外阿,樓主影片內容不就是這樣:

"機車違規停在轉彎處,然後被合法行駛的車輛碰撞"

我只是把"轉彎處"改成"路中間","白天"改成"晚上",算是例外情形嗎?
影片中轉彎處也是紅線,應該要淨空的,和路中間意思差不多,都是違規
舉例晚上只是因為晚上更容易被撞

既然你回覆的
鄉野 wrote:
違規是違規、肇事是肇事,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不會因為撞到的車輛是違規所以無責,
機車車主最多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汽車車主依然要接受行政罰及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是針對樓主內容的回答,那麼你的意思就是說像樓主影片這種情形下,機車車主會吃上一張違規停車,但汽車車主要負責賠償摟??


請想清楚再回答吧...
鄉野 wrote:
違規是違規、肇事是肇事,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不會因為撞到的車輛是違規所以無責,
機車車主最多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汽車車主依然要接受行政罰及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鄉野 wrote:
在全世界...若違規停車只有會被別人撞因而肇事,這一種結果,
呵呵呵呵呵....


鄉野大,你好像前後矛盾耶...

究~竟影片中的狀況汽車該不該賠償機車呢?

究~竟我舉的例子和影片中的情形有什麼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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