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773567 wrote:
那以後看誰不順眼只要在他違規或有任何侵犯你的舉動.都可以光明正大殺了他或直接開車撞下去喔?
...(恕刪)
對,沒錯
撞下去就對了
自己別死就好,後面再談賠償事宜
aliputa99 wrote:
這輛機車明顯違規停放,被撞倒是應該的,若撞他的車主有財物上的損失,機車車主可是要負起賠償的責任,否則大家以後都把車停十字路口,誰敢撞誰就要賠,那馬路還能行嗎?...(恕刪)
sosoeazy wrote:
警察杯杯有說過......(恕刪)
littlejohntw wrote:
不要扯這種例外嘛...要扯例外怎麼扯都扯不完...(恕刪)

littlejohntw wrote:
請教一下,我家裡很舊的摩托車想修理一下,可不可以趁晚上視線不良時偷偷牽去"路中間"停著等人撞阿?照你的說法有倒楣鬼沒閃過撞到以後,我只要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罰單(600),或許再加一張妨礙交通罰單(600),倒楣鬼就得要幫我出修車錢嗎?
好像蠻划算的唷~...(恕刪)

Passenger wrote:
你忘了民眾可以叫警察...(恕刪)
鄉野 wrote:
GOOD!!這句話說得很好,我直接將這句話還給你,因為我是針對這棟樓主內容所做的回答...
要不然,請你就身體力行,照你所說的做,
然後待有人肇事後,屆時請一定要在01 PO文詢問,
連同前後影片佐證,
我絕對會回覆您,告知你會帶有什麼罰則或犯有什麼樣的法條....
幫你備份一下....
鄉野 wrote:
違規是違規、肇事是肇事,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不會因為撞到的車輛是違規所以無責,
機車車主最多吃上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但汽車車主依然要接受行政罰及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