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杯杯有說過...這不是肇事逃逸~!!!要有人員傷亡才算....這頂多請車主自行提告民事賠償!!!這不是肇事逃逸~!!!這不是肇事逃逸~!!!這不是肇事逃逸~!!!這不是肇事逃逸~!!!這不是肇事逃逸~!!!(機車愛亂停...明明沒有畫停車格了!不會留點空間給車走...翻了吧!)
aliputa99 wrote:這輛機車明顯違規停放,被撞倒是應該的,若撞他的車主有財物上的損失,機車車主可是要負起賠償的責任,否則大家以後都把車停十字路口,誰敢撞誰就要賠,那馬路還能行嗎? 那以後看誰不順眼只要在他違規或有任何侵犯你的舉動.都可以光明正大殺了他或直接開車撞下去喔?
BenSheets wrote:fb看到的分享,停車...(恕刪) 請教一下:影片內崁的行車紀錄器時間為什麼會從16點57分15秒直接跳到16點57分58秒,中間還有43的影片呢?是不是故意把大貨車駕駛下車察看的片斷給刪了?在YouTube網站標題寫著【停在路邊卻不下車查看】,可是影片卻遺失了43秒,這43秒消失的影片是不是大貨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或是拍攝者跟大貨車司機有對過話?我很好奇這遺失的43秒影片裡面到底有什麼?
這不是肇事逃逸?就刑法上來說!是的~但依行政法規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以上!請笑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