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felix wrote:若真的是原廠的那一定沒問題但問題再於樓主的一定不是原廠的阿扯出那些原廠的有用嗎?難道申訴理由是原廠可以所以你也要比照辦理嗎? 所以取締的理由是哪一個?Malon-MR wrote:不須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改(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致影響行車安全。2、不得有銳利邊角。3、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 另外請問加裝GPS算不算改裝電系系統?
Dwing wrote:這是原廠大尾翼,有妨...(恕刪) 後來車友尋求監理單位的資料如下汽車設備可變更項目: 1.小型汽車固定式置物架(指車身外的置物架) 2.防撞桿 3.絞盤 4.空力套件(含汽車裙部、擾流板、尾翼) 5.輔助階梯(車側/後踏板) 6.懸吊系統之避震器 7.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HID)8.排氣管不需申請變更 只要符合規定即可:空力套件不須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改(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致影響行車安全。2、不得有銳利邊角。3、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上面的第3條.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你這以經防礙倒車的視線了所以你有此車嗎??? 阿不然你怎麼知道會擋到倒車視線啊???
jakey19850619 wrote:上面的第3條.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你這以經防礙倒車的視線了所以你有此車嗎??? 阿不然你怎麼知道會擋到倒車視線啊??? 請問這問題是問小弟嗎?如果是小弟有個疑問你是問 會檔住 還是 不會檔住 視線?還是這兩句是分段?小弟有點搞不清楚?
Dwing wrote:這是原廠大尾翼,有妨...(恕刪) 你認定有誤喔!!原廠加裝~~並不代表合法喔!!當初這部車在通過監理所檢驗時...如果沒裝尾翼..那您在原廠所購買加裝的就是 擅自加裝!!雖然是原廠貨..原廠販賣.. 但不代表裝上車子是合法的!!就如同你po的車!!sti車系有拉去檢驗 那大尾翼都沒問題!!如果同樣車型的1.8 去原廠加裝大尾翼 就有問題摟!!很多代理.經銷商都是便宜行事!! 拉沒改裝品的車輛去通過檢驗成為一款販售車型!!然後自己販賣母廠或是國外改裝部品給客人裝!! 讓客人誤以為在原廠裝就合法!!
雅客山莊 wrote:如果同樣車型的1.8 去原廠加裝大尾翼 就有問題摟!! 就如現在的法規.加裝空力設備是不須驗車,只要符合上敘(三)原則.以這樣的條件下,請問有那個地方是違法(規)的嗎?**小弟貼圖的部份只是表示不會擋到駕駛視線**看不慣別人改裝是一回事.合法不合法(規)又是一回事.應該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