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wrote:也許車子的主人已經....(恕刪) 死者為大,沒有不尊敬的意思,單純就制度面討論所以在中華民國只要是車主已經死亡,車子不想要了不處理,牌照稅,燃料稅都不用繳,也不用定期驗車,沒有市民檢舉報廢車,政府也都不會處理嗎?
一等良民 wrote:死者為大,沒有不尊敬的意思,單純就制度面討論所以在中華民國只要是車主已經死亡,車子不想要了不處理,牌照稅,燃料稅都不用繳,也不用定期驗車,沒有市民檢舉報廢車,政府也都不會處理嗎? 這你放心好了,中華民國最厲害的就是跟小老百姓要錢,車主死亡,他很快就會找到該車主的「繼承人」來繼續討錢,就算沒去監理站辦繼承過戶,繼承人還是收得到帳單。我怎麼會知道?因為我收過。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全台後年起全面換發新車牌,自用汽、機車牌由六碼改七碼!新車牌較現有車牌薄,被視為不吉利的數字「4」、容易與數字混淆的英文字母I、O均捨棄不用,公路總局估計新汽機車牌照編碼可用一百五十年及兩百八十年,換牌過程可追回五十五億欠稅、欠費。文章轉自:自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9/today-t4.htm我想請問這五十五億,追討到多少欠稅、欠費了??換發新車牌也已經過了九個多月,執行率又是多少??負責的單位是那個部門??當初支票開出來了,現在就要對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