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切烏龍 wrote:
什麼叫做槍都開了 還...(恕刪)

Dwing wrote: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感...(恕刪)


你們兩個真的甚麼都能吵~~~

樓主在因悔過...別因為違規而悔過

你們這樣也能吵~~~
我也不想吵 你去問問他為什麼要吵好了

不當的比喻 才是主因

騎烏龜撞地球 wrote:
你們兩個真的甚麼都能...(恕刪)
油切烏龍 wrote:
什麼叫做槍都開了 還沒殺人意圖??

這種比喻合理?? 我沒有持槍跟開槍 你污衊我持槍開槍 還說我有殺人意圖

這樣算不算毀謗我???


請問在下哪一句說 閣下開槍殺人?

另外

"槍都開了 還沒殺人意圖?? " 與 "閣下開槍殺人"

這兩者表達的意思的差異,閣下無法分辨嗎?

如果是,那在此向你道歉,小弟不應該用太複雜的形容詞來表達.

油切烏龍 wrote:
你的感覺是我打了人在安慰人 請問我打了誰??又安慰了誰???

這種比喻恰當嗎?? 如果實務中我沒有打任何人 跟安慰人


閣下無法辨別形容詞嗎?

如果是,那再次向你道歉,小弟不應該用太複雜的形容詞來表達.

容小弟解釋一下

油切烏龍 wrote:
然我知道警察有裁量權但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
....
...
沒有批判該員警跟媽媽 只是有不同的想法 或許是我想太多


先質疑樓主的作法,再來為自己的說法開通?

這樣算不算"先打人,再來安慰人"?

油切烏龍 wrote:
至少我沒有攻擊任何人


特意備份樓主的文章與照片,如果上級或媒體來查, 可以留著當證據?

考慮還真周到!!


油切烏龍 wrote:
你有沒有請你自己想想


請問小弟哪句話是"人身攻擊"?可否提出來讓小弟自我檢討?
我已經講過不當的比喻才是主因 你有很多形容詞可以用

但你選擇用這種形容詞 恰當嗎???

我也不想跟你吵 反正就這樣 你要怎樣說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Dwing wrote:
請問在下哪一句說 閣...(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