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要到了~~~大家注意安全
不然等到發生事故了才後會破及呀
真要給你一個讚
不一定是用罰款的才有用, 有時這種的才有用啊
而且600元真的對一些弱勢家庭來說,就跟某些人的600萬一樣大
只要一看到違規, 就是攔下來, 不用開單, 全都先罰站10分鐘再說
這樣久了, 才會把那些已經被積是成非的觀念給改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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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paps123 wrote:
話說~~在家戶訪查的...(恕刪)


原本想說這樣就放過她實在有失公平

但換個方式,不罰錢以罰寫取代

我覺得對貧苦家庭也是有警惕作用

這個方式還真的不錯

只要能給違規者一個警惕,

令他們不再犯.....就是一個好方法

多謝樓主.

另,你名字有跑出來,不知是否要不要遮一下,怕有長官或學長無聊而生事端.
我不知道這樣做到底對還是不對

雖然違規的媽媽不用罰錢 但罰寫50遍這東西依法有據嗎?

雖然我知道警察有裁量權 但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

至少我唸書的時候老師是這樣敎 末因小過而為之

沒有批判該員警跟媽媽 只是有不同的想法 或許是我想太多

社會多一點溫暖也是好事

apapaps123 wrote:
話說~~
在家戶訪查的路上.
心裡正想著要去搜尋通緝犯
順便找找贓車...
就在通過某個路口,撇見一位媽媽~~
不知道是過年到了心事重重還是沒睡飽
就當著我的面違規啦~~

立馬就當場攔下來
這位媽媽~我查詢了一下
她說呀~因為沒遇過警察沒被攔過
不知道這樣是違規的@@

很多交通違規 都是積非成是
惡小為之久了就習以為常
想當然 我下一個流程就是拿出了黑色小本子

突然間 看到她怔怔的流下淚來~~
我知道 看她穿著及機車~我知道她應該不好過
想起了 BOSS說過
"上面逼的績效 我們一定要執行 但是不外乎情 如果真的遇到年紀大的 態度好的 經濟差的 還是手下留情 也許一張罰單 會逼走一條命 BOSS雖然討厭開會時被上面盯得暈頭轉巷 但他的堅持和忽了我們弟兄的理念 "

對於觸犯刑法的 當然不會手軟 還會拔掉惡瘤毒瘤
然而行政處分 有時可以給予勸導代替罰則

但是最後還是規勸 小違規也會造成大事故
能儘量遵守交通規則 過年到了 誰也不想
1.受傷過年
2.汽機車進修理廠 過年長假沒得啪啪造
3.被條子開單 預支了你的年終獎金


結局~~~我為了加深這位媽媽的交通觀念
對她處以~~罰寫50次 並拿來做個交通安全預防宣導了~~
很高興她也能依約罰寫 並期限內交給我~
最後還是一句話 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卡實在~~~


油切烏龍 wrote:
我不知道這樣做到底對還是不對

雖然違規的媽媽不用罰錢 但罰寫50遍這東西依法有據嗎?

雖然我知道警察有裁量權 但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

至少我唸書的時候老師是這樣敎 末因小過而為之


不知道這樣說,到底有同理心或沒有?

油切烏龍 wrote:
沒有批判該員警跟媽媽 只是有不同的想法 或許是我想太多


槍都開了,還說沒殺人意圖?!

油切烏龍 wrote:.
社會多一點溫暖也是好事


這句話看起來 對比 閣下備份樓主的行為,還真諷刺
推一下!

很多違規如果波麗士們不要視而不見,相信台灣的交通會更好

紅燈右轉有些人沒有看車,直接衝出來,還是滿危險的


尊重您當下的決定

但對於台灣大部份的駕駛人,罰款的教育效果比較好
我個人認為你的比喻不恰當 台灣社會難道沒有言論自由嗎?

如果無法接受不同聲音 我建議你按上一頁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 言論的自由我絕對尊重




Dwing wrote:
不知道這樣說,到底有同理心或沒有?



槍都開了,還說沒殺人意圖?!



這句話看起來 對比 閣下備份樓主的行為,還真諷刺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感覺閣下是 "打了人,再來安慰人"

所以

油切烏龍 wrote:
我個人認為你的比喻不恰當 台灣社會難道沒有言論自由嗎?

如果無法接受不同聲音 我建議你按上一頁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 言論的自由我絕對尊重


這些話用在閣下的言論,不也是很剛好?

油切烏龍 wrote:
如果無法接受不同聲音 我建議你按上一頁


要求別人不能照自己想法發言,不就是閣下你嗎?

討論區不就是發表個人立場與看法的的地方嗎?


油切烏龍 wrote:
我個人認為你的比喻不恰當


所以?

油切烏龍 wrote:
我建議你按上一頁


再看下一句

油切烏龍 wrote:
言論的自由我絕對尊重


自打嘴巴?

--------------------------------------------------------------------------

認為小弟比喻不恰當,可以反駁小弟我.

而不是叫人閉嘴

這才是 言論自由 不是嗎?
什麼叫做槍都開了 還沒殺人意圖??

這種比喻合理?? 我沒有持槍跟開槍 你污衊我持槍開槍 還說我有殺人意圖

這樣算不算毀謗我???

Dwing wrote:
槍都開了,還說沒殺人意圖?!


你的感覺是我打了人在安慰人 請問我打了誰??又安慰了誰???

這種比喻恰當嗎?? 如果實務中我沒有打任何人 跟安慰人

你舉的比喻已經接近攻擊了喔

Dwing wrote: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感覺閣下是 "打了人,再來安慰人"

所以


至少我沒有攻擊任何人 你有沒有請你自己想想

把別人的文章分批拆開評論 說對自己有利的講法 (多加上的字)


言論自由 不代表可以攻擊對方 至少我沒攻擊過你


Dwing wrote:
我只是講我的感覺,感覺閣下是 "打了人,再來安慰人"

所以



這些話用在閣下的言論,不也是很剛好?



要求別人不能照自己想法發言,不就是閣下你嗎?

討論區不就是發表個人立場與看法的的地方嗎?




所以?



再看下一句



自打嘴巴?

--------------------------------------------------------------------------

認為小弟比喻不恰當,可以反駁小弟我.

而不是叫人閉嘴

這才是 言論自由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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