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方向燈打了沒(30公尺前,也不能邊轉邊打),你當時車速多少?
這東西不是搶到前面就贏耶
你有預先留反應時間給對方嗎?
三成你真的是賺到了
騎車已經見過無數個硬生生在面前右轉的駕駛
要轉彎你就提前打著方向燈慢慢切到右邊切死空間
稍微有點智慧的人就會自動閃過
沒有影片可供觀賞嗎?
happyanimal wrote:
地點在一個閃黃燈路口,對方騎車騎很快!我的車準備右轉,車頭已經整個都過機車道了,他顧著看前面路口的綠燈就這樣給撞上去了,他的機車十幾年的車了!說修一修要五六千元!我的車修一萬九千多(五年車需鈑金),保險公司叫我要賠他七成!他賠我三成,這是依路權來說,可是他在路口未減速撞到我不需要多付擔比例原則,還有一點十幾年的老車我需要負擔修到好的責任?人的部份是一點傷都沒有(不是不買單只是不想被敲,有保財損險),因為沒保車體險,所以保險公司保險員要約兩方跟他一起出來談,希望以7:3結案,保險員說不需要到調解委員處理,私底下處理就可以了?......
請教一下這樣合理嗎?合理就簽字了,不合理該怎麼上訴呢?
要右轉 就是走最右邊 就這麼簡單
還好你有第三責任險 但也不是永遠管用.....
卡你油?
你看過單據修車500 醫藥費800 和解叫價30萬的直行機車嗎?
只因為轉彎車是E46 保險公司當然不可能核賠
這才叫卡油
機車提告
最後 E46車主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三萬多 民事賠五千 兩方雙輸
不是打燈就無敵 也不是車頭過人家就要讓你
更不是切快切慢的問題
因為你要轉彎 你有義務要注意直行車 不是要求人家必須看到你轉彎 還必須減速讓你
這叫歪理
因為是鐵包肉 所以更要注意一不小心會造成肉包鐵的傷害
聽不聽隨你 反正你有保險 頂多多個幾十塊幾百塊保險費 或是 過失傷害前科+易科罰金幾萬
這次算你運氣好沒遇到肖耶........路上肖耶很多沒騙你
happyanimal wrote:
大家誤會了!我不是想少賠~要賠多少都沒差!保險出險~只是想用這種方式卡油就很不厚道了!
人連一點擦傷都沒有!警察還提醒他要不要驗傷~他就說就連擦傷都沒有怎麼驗~
我保第三責任險加重外附財損!
人萬一不幸往生有六百萬的額度!重傷三百萬額度,財損部份是五十萬額度!
這是我今早打過去問的額度,那我有必要規避責任?~不懂~
我的車是自掏腰包修~兩萬內可以搞定~他萬一一毛都不賠也沒關係~不是整台廢掉或大撞就好
我的重點是在~藉機這樣敲就讓我挺不爽的!他以為我沒保險?怕我不賠?
家中就是因為小康而已,不到有錢人的程度~所以對保險我就會多重視一點,畢竟每天都要高雄台南跑,當然對保險就要更注意,不只保護自己更對受害者有保障。
至於大家討論肇責部份我大概有的底了!意外現場剛好里長在!所以不用擔心舉證,至於01上的酸民酸歸酸但多少對我有幫助~先謝過大家!
打電話問法務,法務告訴我財損部份有回復原狀之責但如無法回復照折舊比例,十幾年了.......賠多少????他也叫我不用麻煩丟給保險處理就好了
ANY WAY賠錢不是我的問題~我只等簽字~
大家的提醒我會多留意~盡量離沒長眼的小屁孩遠點
車險沒保足的鄉民們~一年別省那兩三千!要用時很好用~省很多麻煩~沒用時都買平安~
人連一點擦傷都沒有!警察還提醒他要不要驗傷~他就說就連擦傷都沒有怎麼驗~
樓主遇到了個老實人, 真的要卡油, 一定會去驗傷,
到了醫院只要說
頭暈想吐>>>>>>>>>>>>腦震盪
胸口鬱悶、呼吸不順>>>>胸腔挫傷
一點點的紅腫>>>>>>>>>皮下出血
....
隨便都可以驗出一堆傷.
受害者人很老實, 說人家想卡油?? 卡5,6000的油? 樓主身為加害人, 對受害者進行人格抹殺, 以求脫罪的心態完全不可取.
happyanimal wrote:
行車紀錄器忘了關被蓋過去了!歐系車點煙座沒斷電~不然也想PO上來切到內側的位置~
不過~也沒啥好說的Orz
全交給保險公司了!有保險還跟他說太多也沒太多意義~車子部份本來就有打算重烤了影響也不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下次開車會記得千萬別切太慢!切太慢會給後車以為會有機會反而容易出事~
問保險公司業務朋友此事看法!他說5.6千他開的!車回去只需要回復就可以了~叫我別天真以為會全買單~
= =|||.......
至於鄉民說的10比0、9比1的~~~~業務說!勸這些人真要保險~不然真碰到就真的的確要10比0,9比1賠~
保險公司有的是時間~你呢?我想想也是~~~~不然公司養法務是要幹麻~
全交給保險公司了!有保險還跟他說太多也沒太多意義~車子部份本來就有打算重烤了影響也不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下次開車會記得千萬別切太慢!切太慢會給後車以為會有機會反而容易出事~
這次的經驗, 樓主得到的智慧, 讓人感到遺憾.........

1. 樓主認為有保險, 肇事都由保險承擔, 肇事都不用負責任??? 要是樓主被告上了法院, 被告的是樓主, 樓主以為保險公司會出面? 保險公司的法務再大, 也不會幫樓主打官司, 跟樓主無關.
2. 樓主未禮讓直行車, 為此次事故主因, 樓主未記正確行車方式, 反而認為要切的更快更狠, 然而這種行車方式,是機車殺手, 讓樓主成為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也沒啥好說的Or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