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不僅限於酒駕

服用迷幻藥駕車、肇事逃逸(需至人於傷)、逾越限速一倍以上 都是公共危險的典型案例

毀損罪不處罰過失 車或毀損在案例上會被認定為 過失毀損 不處罰

而車禍發生後 尚未完成賠償事宜 就簽立和解書 根本就是傻子的行為

和解書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 達成和解

如果沒拿到錢 車沒修好 簽啥和解書 和解書簽下去 沒和解 那簽和解書幹嘛??????? 大問號 搞不懂

詐欺??? 哪裡來的詐欺??? 凹這麼大 不遭檢座、庭長數落 隨便你........

對方會遭詐欺起訴??????? 見鬼了.........


民法 勢在必行

法院為了避免司法資源浪費 只要是民事案件 通常都會要求先到區公所、鄉公所、鎮公所 等地支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 再進入司法

小弟建議你先到案發地管轄區公所申請調解 而對方已經換電話 必然是不會到庭

同時 你可以到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 寄存證信函寄送給對方 內容可強調 {一審開庭收費一萬一千五百元新台幣 屆時一併求償 此金額已明顯逾越損害賠償金額 請審慎酌量}

如果對方都不來 或是開到二審 收費 一樣列入求償金額

拖愈久 對他愈不利

強烈不建議 用刑事逼民事 這是最傻的辦法........ 要件不符,千萬別亂告。告錯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還有 就是警察

個資法保障 不要想從警察那邊取得任何資料,你去找他,只會碰壁而已~"~
都過一個月~過失傷害就別想了

有個案例過兩天驗傷提告...檢察官受理後偵查一次後就不起訴了
連法官都免見(重傷害有可能啦~那種拉傷就不要浪費錢了)
剛好我有這方面經驗
只可惜之前的影像紀錄都沒留,不然就給你做參考

我綠燈起步要右轉
也被一台計程車親到

本想說讓他賠個一兩千塊就解決
結果一直跟我盧

一整個火大就直接叫警察備案

基本上流程是這樣

1.到警局作筆錄
2.牽車去車場估價,並取得估價單,但可不修,我是直接牽到原廠,因為原廠本來就比較貴。
3.筆錄會送到交通隊釐清造肇事責任歸屬,會有初判報告(要等一兩週,詳情請問波力士大人)
4.時間到了再去警局拿初判報告。
5.以你的情況他是要全賠,直接打給他,或跟處理你們的警察要他的聯絡方式,直接約在警局調解。
6.你要看他態度,你要跟他說初判報告判定他應負全部責任,告到最後還是要全賠。
7.要是他不肯,那就到簡易法庭填單子,並繳交大約五百多塊吧。
(基本上你可以做個power point,稍微整理資料,初判報告,受傷部位,"估價單")
8.之後法院會發傳票給他跟你,兩次調解。
9.調解不成才會由法官仲裁,不過他也會要對方全賠,因為對方是從後面親你。
10.真到法院開庭這步,其實很快,法官看完資料後,會要他直接賠錢,記得要他出那五百多塊錢(法院手續費)


最後對方賠了估價的七千塊錢給我吧
因為沒傷到底漆,我也沒修
在大燈側面的板金微凹

真的是心情問題
肯認錯其實都好講話
最討厭那種逃避或硬凹的人

本來還要他賠我請假的費用
法官不准
就算了

行車紀錄器真的要裝
我要是沒錄到的話
可能就五五對分
因為有錄到我已經停下來
他還繼續行駛導致碰撞
所以才判他全賠



anna0410 wrote:
如果當時有寫合解書就...(恕刪)


請問告訴人如何「舉證」被告「答應」


只有車損又照這事情發生情況,最多只有民法問題,說刑法的都是在亂蓋

民事打贏了不痛不癢的

blichung wrote:
一個月前我停在停止線前等待紅燈,後頭的車子竟然撞上來,我的後保險桿歪了,上頭的漆也刮花了,不過人沒事.撞人的是位小姐,警察來處理現場,問她為什麼撞我,她說車子壞了煞車有問題,所以正要開去保養場!
我後來開去修保險桿,連烤漆共四千餘元!打電話要她來付錢,她居然把門號取消了!
當然為這點錢打民事官司有點不值,甚至做白工!她大概也是這麼盤算,不過我想給她一個教訓,請問大家,我能不能向警方告發她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因為這個人明知煞車壞了,還是把車子開上路因而肇事!
有沒罪無所謂,但讓她跑一下法院,我也會覺得這樣是她該付出的代價!
...(恕刪)

這理由真是太酷了
以後闖紅燈也可以用這個理由了
感謝各位的回文!!!
遇到這種人也算是長見識,碰到我車子時,我要報警,她居然大聲叫囂,你車又沒怎樣幹什麼要報警?讓我覺得這女的怪怪的,從頭到尾沒聽到她說一句道歉,我也慶幸沒有私下和解,不然要搞什麼名堂誰知道?
錢是小事,各位的寶見讓我覺得再淌臭水,不如清淨過日子好,相信那種女人也沒有什麼好運會落在她身上!
PS.我個人依然覺得,無視公眾安全,把故障的車輛行駛於道路上,跟酒駕是同樣本質的惡劣!
cp175641 wrote:
請問告訴人如...(恕刪)
這只是一個方法而已,目的是要讓她出面解決問題,她當然不會因詐欺被起訴,比方說銀行逼欠錢的人出面或是朋友之間借貸,但借錢的人避不見面的時候才用這個方法
調解委員會就是用來應付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案件

明知非該案 又以該案告
以前可能會通拉 吃鱉吃久了就會有其他方法了

問:你是否知道謊報刑案須負刑事責任?
答:( )。

空白處請自理。
不曉得樓主有沒有保全險?

以這種車碰車的狀況, 不論是甲,乙, 丙式全險... 都可以代位求償
可以全權交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若是沒有保險, 起碼有備案紀錄
也是一樣可以提告

以這種惡劣耍賴的程度
就算是要先花個兩萬請律師寫一張訴狀, 我也一樣會告的
已經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要讓對方得到教訓

blichung wrote:
一個月前我停在停止線...(恕刪)


這個我也遇過
前陣子也被一台勞斯萊斯在仁愛路我家門口追撞
害我的M6後保桿掉漆,而他的RR車頭全毀
找警察來之後,對方同意負擔我M6後保桿烤漆費用
誰知道當我的秘書去原廠幫我牽車回來的時候,說對方失聯
經過警方調查,才知道原來對方在當天晚上連夜就搭桶子偷渡出去了

真倒楣
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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