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 十字路口的 車禍 想問一下 對方沒有刑責嗎


希望之心 wrote:
後來我看行車紀錄器 目前資料交給警方

影片哩!?
現場路線圖哩!?

希望之心 wrote:
對方提出說 不願賠全部 就直接告

過失傷害,一個月折台幣3萬元,如果不介意背上過失傷害,對方又要太多,那就給告?
要浪費時間跑法院就是......
不過才8萬,扣掉保險給付部份,再算算跑法院的時間,自己評估囉~

Q似水無痕Q wrote:
路權你贏面大,閃紅要讓閃黃,你若沒超速又有保險,讓保險公司去代位求償吧

如果沒超速,又有減速的動作,有機會0肇責....



如果對方肇責較重,是否該負責你的修車費?問問保險員吧~





希望之心 wrote:
之前在8/12號出車...(恕刪)


你可不可以先說說....你認為他會有什麼刑責呢?

你現在就是處在對方「以刑逼民」之中。
你的刑責來自於「對方受傷」,所以產生過失傷害之罪嫌。
不全賠就告過失傷害,就是以刑逼民事和解。

你能證明他故意來給你撞?

我也被車撞,還沒開調解,不過我也認真地看資訊,我開價是很殺的,但也有看過很多法院判例來參考,而不是亂喊價。(因為鎖骨開放骨折,我住院開刀,對方肇事至今未曾電話連絡或是探望。對方肇責100%,已拿到初判)

對方沒刑責?如果你那天也受傷,對方就不會這樣囂張了。因為看起來有機會是對方是肇事主因,你有機會是肇事次因,但如果你沒受傷而對方受傷,這就麻煩了。對方標準的用以刑逼民,說真的,8萬很便宜,給他。

為什麼?

過失傷害兩個月折抵6萬台幣,多一條過失傷害罪刑2萬買回不要被判(8萬-6萬),你換個角度想,你說醫藥費跟修理費自己全包,如果你有保險含第三責任險,可能在醫療方面(強制)跟車損精神損失(第三),多少可能幫你理賠到30%,因為似乎你也可能也有過失。[因為還得考慮到鑑定報告,但應該對方責任大,我不確定你是否無全責,無全責你就贏了,可以完全無視他存在,也不用吃官司,但就你描述事故過程來說,對這機會應該不大,只是你肇事原因所負責的比例會較低。不過最後的判斷,還是以那30天後的初步報告書為主]

如果是我,我會讓對方跟我保險公司談,我想保險公司一定不會給足8萬,沒關係,保險公司出個價(比如2~3萬),跟對方說其他你來補足到8萬,其實你損失的遠比你之前想的還好。

這是我的感覺,專業的地方請其他前輩分享,不好意思。
希望之心 wrote:
之前在8/12號出車...(恕刪)


可以po上研究資料0.0?


資料交給警方 判定 對方一出車道 就逆向偏左邊騎 然後 也沒減速直衝過來

這樣再調解委員會 對方直接說 開10幾萬 要我全賠 不然直接告我過失傷害
砍掉從練角度看
如果賠了 我猜 以後不會有101跳下來的空中飛人.密封空間獨享烤肉
改台灣馬路名產 任務完成(他所希望)任務失敗 還能拿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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