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了解 “礙於車上有人就沒有回去弄牠了” ?

jeff3610295 wrote:
不太了解 “礙於車上...(恕刪)
大概是指自己有載人,所以沒空吧
不好意思,過太久忘了來回報
後來是聯絡保險公司,保險再聯絡對方保險...
對方賠償7成 我方自賠3成..
強制險也很好用!!!但還是要去保第三人!!

jeff3610295 wrote:
你好,想請問車禍恰當...(恕刪)


不用調解直接告過失傷害。

和解金額不會低於十萬。

直接告,他會主動安排後續調解事宜。

判三個月是最低的。

恭喜你。

Carter0625 wrote:
判三個月是最低的。(恕刪)

在台灣唬爛都不用繳稅的

gbc168 wrote:
在台灣唬爛都不用繳稅...(恕刪)


哈哈,無知是這社會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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