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u wrote:開車要懂得變巧依當時...(恕刪) 中線會開到讓外線大客車無法超車無疑是開的跟外線一樣快如果速度能快於外線 沒理由外線無法做超車的動作每次看那些內線龜車可以忍受旁邊車道不停的超過他還繼續死守真佩服不要臉到極點的行為。。。。。。。。
凸01凸 wrote:每次看那些內線龜車可以忍受旁邊車道不停的超過他還繼續死守真佩服不要臉到極點的行為...(恕刪) 很多人的心態就是,反正我沒違規,你奈我何,繼續我行我素,從不會想給他人方便不愧為魁島啊另外龜人的想法,開中線會有左右兩側的干擾,占內線頂多只有右邊的干擾,真是安全多了
習慣占內線的人最愛講:以最高限速(110)行駛內車道是法規允許的真的永遠是110嗎?撇去所謂的"你的錶真的有準?"不談即使定速110行駛內線也不可能真的永遠110,行車狀況百百款,不可能永遠110舉個例你內線110,中線一排115,你內線要下交流道,準備切中線,但礙於法規你不會以120超過中線那排車,結果是以90到100的時速等中線那群車過了,才能切到中線,這樣你能保證你在內線永遠110?再舉個例國道內線常有工務車維修路面.清潔.剪樹你內線110爽開.發現前面有狀況.想切中線,發現中線一台也110,無法切,勢必降低時速才能切,這樣你能保證你在內線永遠110?再舉個例,內線110爽開,前面一台90,你勢必要切到中線,發現中線一排車,結果你切不過去,那你不就變成塞車的源頭?講個更難聽的,你定速110占內線,一隻鳥眼前飛過或旁車一偏近或隨變晃個神,煞一下車,時速就不是110了,你怎麼保證你內線永遠都是110?龜人常以"以最高限速行駛內線為法規允許,有何不可"...真的是無知又令人不齒內線還是讓他回歸為超車道吧,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法規允許的路有數條時,請選擇給他人方便的那一條路走110在中線也是不違規,為什麼110一定要占內線?
現行條文裡面有內車道可以最高限速行駛的規定,目的是充分使用路面。以原條文的立意來看是怕駕駛都集中在中外車道而不去使用內車道,可是這樣的擔心卻是杞人憂天。1.當車流量不多時,而且速度都不慢時,車子集中在中外車道並無不妥,因為中外車道已足敷使用。2.當車流量多到一個程度,駕駛自然會借道內車道進行加速超車的動作,不可能不去使用內車道。3.當車流量非常大時,內中外車道都可能塞滿車輛,速度也都不快,此時只能靜待時間消化。4.令人詬病的一點就是明明車流量不多,整體行車速度卻不高,原因就出在內側車道有車輛佔用。5.該車輛或許因為碼表誤差,自以為已達最高限速,事實上卻是偏慢速度,或是因為沒有持續注意儀表版速度,而讓速度降低而不自知。6.會出現上述情形乃因”內車道可以最高限速行駛”而讓駕駛自恃可以長時間行駛在內車道。7.雖有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但因為同時有”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會讓駕駛忽略了該駛回中外車道之規定。8.建議刪除”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因為超車時自然會去使用內車道,如果中外側車流量大,駕駛自然會持續行駛於內車道進行超車的動作,直到有前方有足夠安全距離後駛回原車道。9.該條文造成許多行車糾紛,並造成整體行車速度無法提升,爲避免駕駛未維持最高速限卻持續行駛內車道,建議刪除”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凸01凸 wrote:中線會開到讓外線大客...(恕刪) 那如果兩台超跑互相在中內線車道競速的話 彼此都到了時速2百公里的水位要怎麼辦 難道是競速到一定的"時間"就炮內線的超跑 你怎麼沒回內線是不會軋到時速3百公里喔 無限上綱上去...
我的最簡單,邏輯最清楚先不管爭議法條有主觀的超車意圖及符合客觀的超車條件,就可持續行駛內線超車道沒有就駛離內線前後有兩台符合 "有主觀的超車意圖及符合客觀的超車條件" 的前後車沒有理由逼前車突然消失在內線因當前車可以從內線駛離,代表"超車條件"已消滅,他當然要駛離當前車"客觀的超車條件"消滅,當然爾,後車應該也會在隨後跟著消滅"超車條件"後車也該駛離故內線不該有車輛持續行駛除非很特例前車駛離後正好後車又遇到滿足超車條件,如中線全滿,但只要中線有安全距離,不管多短多長,內線車輛有機會就該駛離這又導致另外一個狀況,到底哪台車可以持續行駛內線? 結論是沒有!所以我就不懂那些號稱他可以行駛內線超車道的論據理由是什麼.三線全滿的狀況,從車陣中某一台車的視點來看,這是讓內線一直保有超車條件,即便超不過去,他還是有"主觀的超車意圖及客觀的超車條件"三線全滿的狀況在德國高速公路我有實際經驗,人家真的內線也是滿的在排隊,可沒有將內線淨空出來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