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廟方約了時間到彰化外婆家談,廟方主委還找了前任村長一起,一開始我就表達說這個牌樓不合法,且因為牌樓的關係造成車輛受損嚴重,我不賠牌樓都可以,若是上法院甚至廟方還要陪我車損;這時前任村長也硬起來了,說哪有撞壞東西不賠的道理,若要上法院他們也不怕;這時我就講說若是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也不會跟你們約時間來談,就是有心要處理,才會跟你們約,不過你們要的金額太高,我沒辦法接受,目前我身上只有2萬塊,看你們要不要接受!但廟方覺得金額太低,這時我舅舅在旁邊講說,不然他再補2萬塊給廟方當香油錢,一共4萬,廟方就講說不然就這樣。
後來就跟廟方以及再叫撞到我的人一起到調解會簽和解書,到了現場才知道,原來撞到我的人是有點智能方面的障礙,難怪那天看他恍神恍神的,以為他有喝酒,但測出來卻沒有。
我舅舅也有講說,因為這是村裡的廟,若是都沒有賠償他們的話,也怕被人講閒話,不過我覺得這次的處理也還算ok,因為本來就想說賠一點錢就好,就先用強硬的態度回應,再放軟表示有心要解決,但沒那麼多錢,只是舅舅另外加碼說要補兩萬給廟方,讓我覺得比較不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