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要詢問的重點是,設立牌坊的廟方主委,要求我賠償撞壞的石獅子及大理石磚,但他表示說請人重做的話,一次一定要做一對,不然單做一隻的話會根原先的不像,所以開價要12萬。
我就根他講說撞壞一隻要賠兩隻,這樣真的很不合理,他自知理虧只好講說就當作是我花錢消災,或是當作貢獻給廟方....聽到這樣的講法心裡就不太高興,心想被貨車撞到的側邊損傷不大,要不是甩過去後去撞到石獅,車尾也不會整個爛掉,整台車原廠報價要修30多萬,讓我只好當廢鐵賣掉,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反過來要求說,因為你們在馬路上設置牌坊及石獅,害我車受損更嚴重,反過來要求他們賠我車子的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vgxQwmziOc&feature=youtu.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