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IT.E.E. wrote:
我先承認我看一半就...(恕刪)


我很討厭車禍這點,刑事上沒錯但是民事大概多少還是要賠償。
滿好奇不知道是否只有台灣法律這樣?

法不外乎情理這句話遇過白目之後覺得聽起來格外刺耳
為何不能法律歸法律,情理歸情理
明明沒錯還要賠自己白目惹禍的人呢..
保險理賠的問題,
可以向金管會申訴
有爭議還可打官司,
最好要向警方申請要作筆錄

至於理賠調查員的態度,
那是他們公司要求不夠


km1200 wrote:
哈哈哈,樓主從頭到尾沒說過警察有問題,突然旁人可以冒出這句話,利害厲害,我想大概警察能預知當時會發生車禍,要趕快將監視器對準,免得被說有問題。
...(恕刪)


沒錯
就是警察的問題
難道警察不知道私下和解
產險公司不承認嗎?

RMIT.E.E. wrote:
我問一下樓主,你有沒有保車險?(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
看來是沒有

第三責任險是賠對方,被撞的這一方,保險公司不會出面

你想問的,應該是車體險,這才是自己出險先修了,有問題自家保險去與對方保險談

coffee470801 wrote:
陳先生有保富邦產險,他保了對方險...(恕刪)

「富邦產險」,了解
警察有問題+1
樓主也有問題+1
你當時沒做筆錄,保險就給你擺爛了
還有現代開車真的需要行車記錄器
and,你那邊有保第三人任意險嗎?
因為沒做筆錄大家都是各說各話後來都是比大聲的~
再說你沒提到你自己的車保了什麼險?
誰也不知道當時狀況,但上面都是你個人的陳述。

但富邦我以前也保過,他們的承辦人員,嗯,也讓我很印象不佳。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癥結也不完全是保險員的問題,因為你們沒做筆錄,而且您那邊保險狀況不明,大概只有您自己知道了。
通常出事都是自己的保險員跟他們談,然後跟你回報進度,但是你這邊看起來不是這樣~

主要還是你自己那邊的預防措施必須夠啦,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別人怎麼樣我們要求不到他,但自己這邊備下來放著,每年多一點點錢,但保障多很多
~~黑名單設定真是太好了~~

coffee470801 wrote:
惡劣汽車產險大家好...(恕刪)


老話一句
單方面的說法不能完全採信
還是必須有兩邊連絡對話再來說
coffee470801 wrote:
警察說由於我們都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的監視器又沒有辦法明確判斷誰是誰非,

一年有365天,隨便都有時間,去安裝行車記錄器,保障自己與別人........
卍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 朱昇 卍
coffee470801 wrote:
惡劣汽車產險大家好...(恕刪)


警察那部分
建議你回去找那一所的主管
告知這件事情
說你們的警員說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
以及路口沒監視器
無法判斷誰次誰非
所以建議你們雙方和解
請問這點是什麼道理?

什麼叫做沒有行車紀錄器跟路口監視器
無法判斷誰是誰非!?
那以前都沒有的這個年代
你們警察是怎麼處理的
難道都是這樣的方式嘛!?
還是我要把此件事情申訴到你們新北市警察總局跟市長信箱去
或者一起跟媒體爆料
你們才願意處理嘛!?

現在我的車對方保險公司不賠償
都是因為你們警察這樣說
對方保險公司才變這樣
反正沒憑沒據的

另外保險公司也打去總公司申訴
但打去之前
先打去你之前電話碰頭方先生以及黃先生的那間
問清楚哪兩位的姓名之後
在打去總公司
因為對方一定會問你這兩位叫什麼名字
有名字比較無法賴掉
也跟對方說如果不處理
就要去報導給媒體知道
甚至找議員或是委員上電視
就是鬧大一點
這些人或是公司才會怕

雖然過程麻煩一點
但是這是你的權益
除非你不想爭取了
但如果你不想爭取的話
就不知道你來01發文有何意義了

對了
行車紀錄器裝一裝吧!
另外保險該保的也保一保
不要覺得你開車都很小心
就算你真的都不會去撞別人(但根本不可能)
難道別人就不會來撞你!?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你應該有聽過吧!
但如果你家財萬貫的話
上述的話行車紀錄器跟保險
你都可以聽聽就好
coffee470801 wrote:
主題:惡劣汽車產險

惡劣汽車產險

大家好,我是今年59歲的退休幼稚園老師。我姓李。

今年2016的2月2號我帶著女兒還有媽媽從永和開車去拜訪林口的親戚。

回程的途中在水碓二路和五路口發生了一起擦撞事故。

很大力的撞擊嚇到家人,也讓我們的小車撞凹了一個洞;但很高興的是沒有任何人受傷,對方的陳先生也是。

剛好前面有派出所,警察說由於我們都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的監視器又沒有辦法明確判斷誰是誰非,所以希望我們私下解決。

其實我總是開得很慢,開車的30年來幾乎沒有出過任何一次意外,(唯一一次是一個孩子闖紅燈跌倒撞上,最後也適當處理了)我是個謹慎小心的駕駛。我想陳先生也明白自己大約理虧,所以第一時間他有自己提出賠償的問題。

一切本來都該在這裡看似快樂的結束了,但是事實卻不然。

陳先生有保富邦產險,他保了對方險。我們知道了之後覺得很高興,有第三方能夠賠償應該不會這麼麻煩,畢竟當下也不知道維修費需要多少錢。
整個賠償事宜都是由新莊的富邦產險分公司處理。

開著漏油又被撞凹一個坑的小車回到家之後,我也打電話和親戚朋友取消了之後兩三天需要用車的行程。

我開的車是高齡10歲的鈴木小方車。不是什麼名車但是我們全家依然很愛惜它。

2月5號的時候,業務員方先生打了第一通電話。
他明白的告訴我們他們不願意賠償。
我問他,那麼能不能請你們查查看兩人的責任歸屬。

這時候他突然大聲的說“就是你錯。”
我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對應,沒有說話...

他便更大聲的說道。
“就算他開100也是你錯。”

我又停下來,不想回話。
其實我也想,會不會是因為我是個上了年紀的女人,事事也不敢吭聲,他才敢這麼兇的對我...
那時真的感到很無力...

過了一會兒,我請他之後找其他專員跟我說。

之後就沒有之後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幾乎都在等他們公司的電話,但是十來天了,沒有一個消息。

2月23號,大年初16,我自己打了過去。

他們把我轉給一位姓黃的理賠員。
黃專員態度比方先生好,服務也算不錯。

大概的情況就是,方先生和車主接洽,黃先生負責和我接洽。

黃先生要我去申請初判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3月2號結果下來。“本案監視器未上傳E化系統,惟相關跡證不明確,肇因部分無法研判。”

當天打了電話聯絡黃先生,他們表面會賠償一半的金額,之後再聯絡。

我也想說好吧,原因也不能查明,如果他們也願意付一半責任,也很好了。

但是後來幾天又沒了聯繫。

3月8號,他們說不賠。說車主怕有肇事記錄。

我心裡著急不知道怎麼是好,在朋友陪同之下戰戰兢兢的打電話給車主陳先生。

陳先生說沒有這件事情,他保對方險就是為了發生事故的時候能簡單些,他說自己完全沒有說過怕肇事記錄。

3月10號,他們又說車主希望我去申請鑑定。

我這時候已經感到無奈至極,一個多月以來都不敢用車,也總是掛心著這件事情...

年邁的老母要我直接去修車,別讓他們干擾我的心情,別讓他們剝奪我更多的時間。

於是我去了修車廠。想讓這一切都完結。


我會打這篇文章,是希望有人能夠聽聽我一個多月以來無奈的心聲。我知道世界上有更多人為了其他更讓人心灰意冷的事情感到困惑傷心,我也上了年紀不該感情用事...

但是我有不服,我心裡難受...

那兩個都能當我孩子的專員,他們是不是因為覺得我不懂得...、是否看我上了年紀?

女兒有幫我向他們公司客訴了,很可笑的是直到最後我竟然還不知道他們的全名...(所以可能也客訴不了)

我想說的是,請大家不管如何,開車都要小心謹慎,可以的話還是買台行車紀錄器吧!

還有,我也是富邦人壽的保戶,他們其他業務方面都做得不錯。

希望這次的產險只是一個例外,也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有機會用到產險,即使用到了,也能有個盡善盡美的好結果。

謝謝看完我的文章。

出車禍就是先報警
保留現場
等交通隊來做現場圖與筆錄
不需要去吵誰對誰錯

除非雙方都同意達成私下和解
如果談好的賠償金額也確定當場就能拿到現金後再簽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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