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ios_JP wrote:高雄市一名江姓男子(...(恕刪) 我路上拍照錄影已經七年累積四萬件只要是有人敢打我我一定求償二百萬以上絕不和解因為檢舉交通違規是合法的事有法源依據不是違規者囂張說不行就不行
Latios_JP wrote:高雄市一名江姓男子...(恕刪)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我家車庫的巷道是6米巷道~兩邊都有畫紅線~但附近的人就是很喜歡亂停~讓我社區的車都很難開出來~我只要出來被擋到~就正大光明的把手機拿出來照相~附近的住戶也知道是我檢舉的~但我檢舉的原則只有一點~就是我開出車道口的時候最多迴兩次就可以迴正只要讓我迴到第三次~我就直接下車當他們的面照相~久而久之~我們車道口前後5米內附近的住戶都不敢停~也有住戶要來跟我講理我根本連講都懶得講~轉頭就走也有住戶的朋友被開單要找我理論我直接打電話報案說我被黑道的圍起來~他們身上好像有槍跟刀能不能快來救我警察也是10分鐘內就趕來你說這10分鐘內他們敢怎樣嗎第一我本來就占理第二我武器傷害值比他們強(我用鋸子)最後也只敢用嘴巴叫囂等警察來~我就說我是做木工的~車上才會有鋸子拿在手上也只是自衛看到警察來~對方通常馬上變鵪鶉警察也直接說他們違規停車擋住車道出入口~還敢找人理論還跟他們說把我圍起來已經涉犯強制罪與恐嚇罪聽到警察這樣講~馬上就一哄而散到最後就不敢停了~哈哈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恕刪) 佩服您的勇氣我還會跟圍我的人渣說有種你就開槍呀這樣警察就可以法辦對方對付這些愛違停的無恥行為大家踴躍檢舉就對了台北市交通局長卸任後也要開始檢舉違停哦她自己說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