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江姓男子(30歲)今早8時許,在小港區崇文路持秘錄器對違規停車車輛蒐證拍照,民眾發現質問為何要害大家被罰錢,雙方爆口角,其他路人聽到是交通檢舉達人,紛紛上前包圍,還有人疑出拳打人,過程被民眾拍下PO在臉書《小港人七嘴八舌聚集區》,引發民眾討論;所幸當時警方獲報解危,江男不願提告離去,警方呼籲勿打人以免觸法。
小港區正苓里里長吳惠加表示,近半年來小港區出現交通違規檢舉達人,專門針對違規停車拍照,如人行道上或紅、黃線停車、併排停車等,罰單金額從600元至2400元不等,有數百位民眾被拍照罰錢,連她自己也被拍照開罰,接了3張紅單,很多民眾對檢舉達人檢舉違規很反感。
Latios_JP wrote:
高雄市一名江姓男子(30歲)今早8時許,在小港區崇文路持秘錄器對違規停車車輛蒐證拍照,民眾發現質問為何要害大家被罰錢,雙方爆口角,其他路人聽到是交通檢舉達人,紛紛上前包圍,還有人疑出拳打人,過程被民眾拍下PO在臉書《小港人七嘴八舌聚集區》,引發民眾討論;所幸當時警方獲報解危,江男不願提告離去,警方呼籲勿打人以免觸法。
小港區正苓里里長吳惠加表示,近半年來小港區出現交通違規檢舉達人,專門針對違規停車拍照,如人行道上或紅、黃線停車、併排停車等,罰單金額從600元至2400元不等,有數百位民眾被拍照罰錢,連她自己也被拍照開罰,接了3張紅單,很多民眾對檢舉達人檢舉違規很反感。...(恕刪)
違規人見笑轉生氣不意外阿
現在違規的比守法的還有檢舉的大聲
很正常阿
鬼島BEY
垃圾BJ4
goodversion wrote:
警方真的最大責任。。。。。
這可不一定,
警察罰單開多了也是有壓力的,
局長要被叫去說明的,
案例1.前一兩個月新北市的住民應該有覺得到處都在開違停的罰單,
小吃攤吃飯時就聽到隔壁桌說我們那條巷子的都被開單紅線違停,
接著就說巷子的居民都跑去找里長,
里長最後告訴居民以後都不會再來開了。
案例2.先給個圖片比較好說明,



google街景
這兩個巷口分別是新北市三重區安慶街149巷與正義北路308&314交叉口,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第二項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根據以上說明這兩個巷口理當不能停車,
不過由於沒畫紅線,警察不會想惹麻煩,
於是先去電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科詢問能否到此劃設紅線,
得到的答案是不行,之前沒劃設所以現在要畫設紅線要里長同意,
還對我說『你不知道里長很大嗎?里長有很高的民意基礎。』
但是那個地方可以開單,你可以叫警察去開單,
接著就把我這個皮球踢走了說要去開會了,
接下來我就去電三重交通隊,值班員警聽完原委之後,
告訴我他們不能直接去開單,
要我自己去找當地派出所管區再找里長一起到現場說明,
等於是跟該住戶當著面告知說這個人(手指著我這個魯蛇)要警察來開單,
要記住這個人喔,之後才能來開單,不能用突襲式方式開單。
之後我便認為台灣的交通亂象“里長”這個角色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
明知道紅線不能停車,卻跟里民說以後不會再開單了,這樣畫紅線要做什麼?
該畫紅線該開罰單的卻因為『里長很大』『里長民意基礎很高』而不能做?
台灣真的是“加害者”比“被害者”還有權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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