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
北市交通大隊說明過...(恕刪)

這名議員的論述大有問題 如果路邊停車完全合法 就趕快劃設合法停車格

馬路是用來通行的 不是用來停車的 ~
jack0101 wrote:
車庫要申請 事實上是不適用於住家的 ~
卡拉OK要申請 難道在家唱卡拉OK也犯法 ?
餐廳也要申請 難道在客廳放餐桌也犯法 ?
同理 車位要申請 不代表合法的庭院或客廳不能放汽車

合法的私人財產(汽車) 拿到合法的住宅(房子) 卻判定違法 事實上已經違憲了
(恕刪)


原本為居住空間變更為車庫需申請
是基於建築法建照的問題
建照就像汽車的行照
例如改了車的顏色,在驗車時行照上的車色就要跟著變更


不是說客廳不能放台汽車
只是要讓汽車停入原本設計為客廳的地方
基本上都會更改到原來的建築形式'格局等
(基本光是改裝鐵捲門就會打掉一大片原牆面)
所以建照要跟著變更,不然就被視為違建
如果有辦法不對原本建築做任何變更的情況下
就將汽車從室外移入室內客廳(例如解體為細部至屋內再重裝)
那就沒有違建問題
建築法管不了屋主,交通法規也沒有說車不能放客廳

同理
要加一台小機器在家裡卡拉OK歡唱
沒有違建問題,不用申請
但要是為了想有KTV的fu而將家裡原本兩間房間的配置重新格間成一間大包廂
就算不是做為營業用途,也要配合變更建照,不然也屬於違建

建築法基本上沒去管制屋主怎樣使用屋內空間
重點在於建照有沒有跟著更改建築內部更正
想移動自己的家俱,只要沒有更動到建築本身,就沒有違建問題
而改變了建築本體,不管要做什麼,不去申請變更都可能被視為違建


而建照的變更許可與否,考量的是變更後建築本體與居住'使用的安全性受到多少影響
所以像那種原本三房一廳的格局被改成八間雅房的,基本上建照更改都不可能過

btw
以上說的是建照部份

跟車庫有關的還有使用執照的部份
客廳要停車,只要建照有過基本沒有違建問題
不過如果會常進出,想真正做為車庫用途
使用執照也必須通過才能申請合法車庫 劃設車庫前禁停區塊

先講違不違法, 再來談道德.

這是常識吧~

jack0101 wrote:
"合法的門口就有合法通行的權利" 如果鐵捲門是違建 那就趕快拆除 ~
如果不是違建那就有進出的自由

車庫要申請 事實上是不適用於住家的 ~
卡拉OK要申請 難道在家唱卡拉OK也犯法 ?
餐廳也要申請 難道在客廳放餐桌也犯法 ?
同理 車位要申請 不代表合法的庭院或客廳不能放汽車

合法的私人財產(汽車) 拿到合法的住宅(房子) 卻判定違法 事實上已經違憲了...(恕刪)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回文的連結(以前發的舊文內容)並自己有去找資料驗證過
就不會說不適用於住家!
直接貼圖
第二類建築物用途是"住宅"

樓地板500平方米以下免設停車位,超過500至少要設一個停車位!
我也說過要停車可以只能做不能說(聲稱車庫),把車當物件就停在屋內任何地方沒有破壞結構設計就沒問題!
但聲稱車庫、或是劃設停車格就必須要申請變更使用(明確去電台中市都發局使用管理課確認過)。

合法的私人財產(汽車) 拿到合法的住宅(房子)沒問題啊,就當成是其他私人財產一樣使用!
問題還是你鐵捲門(合法設置)噴"車庫"字樣,或是掛牌子表示"停車用途",就是要"變更使用""變更使用""變更使用"

建議您可以上網確認查詢我說的對不對!也可以去函去電你所在縣市政府單位詢問!

billlions wrote: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回文的連結(以前發的舊文內容)並自己有去找資料驗證過
就不會說不適用於住家!
直接貼圖
第二類建築物用途是"住宅"
樓地板500平方米以下免設停車位,超過500至少要設一個停車位!
我也說過要停車可以只能做不能說(聲稱車庫),把車當物件就停在屋內任何地方沒有破壞結構設計就沒問題!
但聲稱車庫、或是劃設停車格就必須要申請變更使用(明確去電台中市都發局使用管理課確認過)。
合法的私人財產(汽車) 拿到合法的住宅(房子)沒問題啊,就當成是其他私人財產一樣使用!
問題還是你鐵捲門(合法設置)噴"車庫"字樣,或是掛牌子表示"停車用途",就是要"變更使用""變更使用""變更使用"!
建議您可以上網確認查詢我說的對不對!也可以去函去電你所在縣市政府單位詢問!


有些疑問向您請教一下...

1.若是住家一樓停放車輛,僅做停放並未宣告為車庫、停車用途,那門口是否就無法申請繪製紅線?
簡單說就是目前常見的爭議情況,門口並無紅線,但該戶是把車停裡面,因為沒紅線大家都可停,那該戶出入就會有問題了。
那在沒有變更車庫使用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繪製紅線禁停嗎?

2.若是申請變更使用為車庫,那是否就可以申請繪製紅線於門口,這紅線的繪製範圍就只會在該門的門口嗎?

gojen wrote:
有些疑問向您請教一下...

1.若是住家一樓停放車輛,僅做停放並未宣告為車庫、停車用途,那門口是否就無法申請繪製紅線?
簡單說就是目前常見的爭議情況,門口並無紅線,但該戶是把車停裡面,因為沒紅線大家都可停,那該戶出入就會有問題了。
那在沒有變更車庫使用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繪製紅線禁停嗎?

2.若是申請變更使用為車庫,那是否就可以申請繪製紅線於門口,這紅線的繪製範圍就只會在該門的門口嗎?...(恕刪)


A1:因無宣告或變更使用,無法繪製紅線,除非就是六米以下巷道經協商認定不得臨停會影響救災就可以繪製紅線!
或者是轉彎處10米內(三角窗)建築也是可以申請繪製紅線!

A2:合法變更使用後因有車輛出入之合法權利跟需求,就可以申請繪製!
至於繪製範圍要經過討論後確認!不過基本上都是建物前出入範圍都算,即便是小門也可供機車出入!

billlions wrote:
A1:因無宣告或變更使用,無法繪製紅線,除非就是六米以下巷道經協商認定不得臨停會影響救災就可以繪製紅線!
或者是轉彎處10米內(三角窗)建築也是可以申請繪製紅線!
A2:合法變更使用後因有車輛出入之合法權利跟需求,就可以申請繪製!
至於繪製範圍要經過討論後確認!不過基本上都是建物前出入範圍都算,即便是小門也可供機車出入!


感謝釋疑。

跟朋友討論過這種出入停車與車庫紅線的問題。
就是滿疑惑的,若變更後申請劃紅線,那不就只能劃自家門口那一段?
這樣不會很突兀、很奇怪嗎?一條路就只有這一段約五公尺的段落是紅線?(假設面寬五公尺)
搞不好還會有人懷疑是私劃紅線呢。
gojen wrote:
感謝釋疑。

跟朋友討論過這種出入停車與車庫紅線的問題。
就是滿疑惑的,若變更後申請劃紅線,那不就只能劃自家門口那一段?
這樣不會很突兀、很奇怪嗎?一條路就只有這一段約五公尺的段落是紅線?(假設面寬五公尺)
搞不好還會有人懷疑是私劃紅線呢。
.(恕刪)


在台中這邊不管是私繪紅線或是要確認有無變更使用(車庫申請)記得可以打1999去電,然透提供要確認住戶的住址!
那相關單位就會調圖跟使用執照去核對。
若是私繪就會吃上罰單!

只有一段5米繪製紅線我個人覺得還好,至少是合法申請經縣市交通局、里長、住戶三方討論過認定,基本上沒有太大問題!
附上以前人提供的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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