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形很奇怪嗎?難道樓主是新手駕駛....?
here_altis wrote:
從巷子硬要闖出來,逼得機車都偏一邊閃過,我喇叭按成這樣也不理。(是,依法只能按一聲,但,遇到這麼野蠻的行為、又疑似耳聾的,我只能善盡「告知」責任)
扯的是,追上一看(之後道路分成兩線),人家老兄氣定神閒吃著三明治,一點歉意也沒有。
是啊!要轉出來所有路上的車就應該閃邊或踩煞車讓他,好大啊,是大體嗎?這麼急?趕投胎嗎!?
唉,鬼島法則:車頭先過先贏,但這是蠻荒法則,不是文明法則。
(第四十五條第一項 第九款: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罰600元,已透過市長信箱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