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one86 wrote:我方開車閃紅與對方閃...(恕刪) 不清楚你方狀態!!但是看你敘述的內容!!大概就是以刑逼民!!刑大概就是背30天到50天左右再加一個前科~~一天大概是一千~~民就看判多少是多少~~主要看法官!!單據多少就是賠多少!!沒單據的就是看法官意識要你賠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