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闖馬路 害騎士摔死 (誰撞誰!!!)

forlover26 wrote:
今天因為是騎士身亡,
否則這位騎士恐怕得面臨過失傷害的刑責…(恕刪)

是的。
照台灣現在這種"行人路權最大"的謬論,如果這件車禍死的是行人,除非遇到明理的法官,不然這個機車騎士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一定輸的。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跟什麼職業沒關...(恕刪)

中肯
跟閨蜜「金槍入口」也死不承認
有期徒刑六個月通常得易科罰金
有心想關犯嫌的話
至少要判七個月
但是過失致死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法官審酌刑度
未與被害人和解者
通常以最重刑度一半起跳
也就是判一年半

台南維冠大樓案裡
業務過失致死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均未與受害人和解
法官依法最重只能判五年
當過立法委員的人不應該不知道
windup616 wrote:
看影片, 真的很像是...(恕刪)

當初為了機車安全,把機車全趕到慢車道,把公車設置在內車道,現在看到這案例覺得這政策挺搞笑的!

windup616 wrote:
看影片, 真的很像...(恕刪)


RIP


frogghoul wrote:
當初為了機車安全,...(恕刪)

我也覺得把公車站設在安全島是很愚蠢的政策
尤其是有些站學生會滿出來到慢車道~哀
風~~

frogghoul wrote:
當初為了機車安全,...(恕刪)

然後一堆人在那邊扯增加考照難度,呵呵,這起事件事行人三寶,行人也要考駕照嗎?

windup616 wrote:
看影片, 真的很像...(恕刪)

害死人!
之前為了沖紅燈的行人摔車
只能說行人最偉大
我全身傷還不能要他賠
前面幾樓有人陪你算有良心了
holyduck wrote:


我也覺得把公車站...(恕刪)

高雄也是,快車道卻有公車站牌,卻不設在慢車道,然後快車道還能右轉,而非先切進慢車道在右轉,快慢車道中間還有花圃等分隔島,機車又小台腰轉到快斷,還是會怕撞到直行機車!
我曾經在公館捷運站前,明明在慢車道阿嬤還能上車,可是公車站在快車道,阿嬤走路慢以為可以上公車,她走到公車島時剛好公車要開走,她就加快腳步要追,可惜追不到直接摔倒在公車島上,還有公車島上有其他路人叫救護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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