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sa1289 wrote:
但個人比較在意的是罰單上的圖片,因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內側),車道上都有汽車臨停、受臨停車輛阻擋的路人甚至有逆向機車

sa1289 wrote:
個人會問是因個人認為,如果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內側)若無汽車臨停...等狀況,個人不會吃下一張罰單

車道內側有汽車臨停?你到底在說什麼?
樓主你少打了這類被檢舉開單主題的sop喔,就是 1.我很遵守交通規則 2.道路設計不良 3.標線劃設不清。

cinnamon coffee wrote:
車道內側有汽車臨停...(恕刪)

抱歉,更正為車道(外側)

小李兄 wrote:
個人猜測可能你突然...(恕刪)



這位先生講的很有道理。
雖然你被違停擋到去路,但你應該減速看另一車道有空隙才變換車道,而不是突然換車道(除非你車速快到來不急煞車)
想想如果你行駛中突然有人不預警插入你應該也會很不爽,也不會因為他是為了閃違停而認為這是對的行為吧 !
LeeKeySee wrote:
我還不知道迫不得已變換車道不需要打方向燈
要嘛就停下來要嘛就打方向燈伺機變換車道
難道打不打方向燈還要視變換車道的理由而定?
...(恕刪)

macadamialee wrote:
這位先生講的很有道理。
雖然你被違停擋到去路,但你應該減速看另一車道有空隙才變換車道,而不是突然換車道(除非你車速快到來不急煞車)
想想如果你行駛中突然有人不預警插入你應該也會很不爽,也不會因為他是為了閃違停而認為這是對的行為吧 !
...(恕刪)


sa1289 wrote:
個人年末之際,真的是非常幸運,意外受傷及最近收到違規罰單(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違規地點:鶯歌區鶯桃路二段(此路段本身都有很多汽、機車臨停)
交通工具:重型機車125cc

但個人比較在意的是罰單上的圖片,因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外側),車道上都有汽車臨停、受臨停車輛阻擋的路人甚至有逆向機車

導致個人必需往另一車道靠,進而遭到民眾檢舉

如果欲進行裁決,有可能平反嗎?
...(恕刪)

就算是這樣
變換車道還是要打方向燈阿
不然主車流的車輛行駛中
你忽然不打方向燈的插進去
對其他人來說不是也很危險?
sa1289 wrote:
感謝告知,謝謝。

另外提醒大家:
鶯歌區鶯桃路二段此路段,若知道實際路段都很清楚,該路段臨停於車道上一堆(雙線道往往變成單線道)

個人此狀況,每天都是在上演,若常行駛於此路段請多加注意
...(恕刪)

不用提醒啦
不只那邊
全台灣的隨便一條馬路都是違停一堆阿

一堆違停
你不檢舉
又說是違停害到你違規的

他害你
你還不檢舉他

真怪

小李兄 wrote:
個人猜測可能你突然切換車道害對方剎車所以被檢舉吧

每天在路上機車換車道有7成不會打方向燈

都要檢舉也太累人了
...(恕刪)

你發一篇被人硬插隊右轉差點撞到你的
路上其實也很多人都這樣幹阿
那你要檢舉也太累人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沒打方向燈,跟旁邊有什麼違停是無關的

這種機車沒打方向燈的申訴敗訴判決書

非常非常多

90%的理由都是閃旁邊緊急應變,所以沒打燈

但全部都被法院打臉而敗訴

你上來問,其實你一定會申訴

何必多此一舉
...(恕刪)

專業的就是不一樣

sa1289 wrote:
個人會問是因個人認為,如果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外側)若無汽車臨停...等狀況,個人不會吃下一張罰單
...(恕刪)

很多騎禁行機車道的機車騎士也都是用這個理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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