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讓後方車輛有切來切去的念頭,就是有太多車跟不上車流開始被插隊,後方車輛看到就會開始找縫鑽,要超過前方車輛然而每變換一次車道就會風險係數就會拉大且會造成後方車陣速度越來越慢,最終就塞車了下次可以注意一下那些跟不上車流的駕駛,八成都是不專心開車各位龜龜們,跟上前方車流好嗎?不要再牽拖保持安全距離,大家時速都10~30KM/HR是要保持多長的安全距離正常人開車,誰喜歡切來切去,危險又耗神
車一多,就一堆人亂開.國一南下過湖口收費站的路肩也是開放給下竹北的開.車一多,也是不少人偷雞摸狗走路肩超車~ 當然,也不時可以遇到烏龜車佔領路肩... 還有一種就是利用上交流道要匯入主線的加速道超車的,也是很白爛!國道主線塞車,開在加速道要匯入國道,就是有智障會從主道切到加速道卡我們要匯入的車...
即使沒有標示"限往出口小型車"的路肩,我認為還是適用"禁止路肩超車"的規定。若路肩比主線順暢,走路肩不就超越主線的車輛了嗎?行駛路肩之後要切回主線,就完成了"路肩超車"的動作了。所以除了往出口車輛,建議不要走路肩吧。
好,換個方式說如過我是要下交流道的,我走路肩合法但因為前方車輛龜速,導致走路肩比走主線慢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切回主線吧然後開一段後,主線開始變慢,我又想到:我是要下交流道的,我可以走路肩於是又切到路肩繼續開這種情況下,此車合法,因為最終我有下交流道但過程中有切回主線,在其他人眼裡,就被誤認為"非下交流道車輛走路肩"或"利用路肩超車"因為這些人沒有看到我下交流道所以我說這告示有爭議除非加一條"行駛路肩車輛,在下交流道前不得切回主線"但這樣如果遇到龜車或"最外側有大車很難超越"的情況豈不是連路肩也塞,那就失去原本的美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