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妹子解惑...

lch0564 wrote:
惡法亦是法,如果大家都守法右轉,右轉車輛跟待轉機車有甚麼衝突


jean3760 wrote:
你自己都說被佔用右轉車道的直行車撞,這跟待轉有啥關係
大家都守法,會被撞嗎??


還在大家都守法這種幻想世界
大家都守法還需要什麼防衛駕駛觀念阿

大家都守法,警察局可以收掉一半了阿~
大家都守法,都開良心商店就好了阿,還要那麼多收銀員幹嘛~

junsport1983 wrote:
我只看到政府腦殘待轉政策害到你們兩個騎士。
有些大路口,機車停等區不在最右側,結果綠燈的時候要切去待轉區,就有可能被佔用右轉車道的車輛直行時撞到,待轉真的是惡法
...(恕刪)



我不懂這個邏輯
因為可能有人會違規
所以待轉是惡法?

-----------------------------------

另外
樓主說的行車路線(手繪紅藍線)
如果能舉證
樓主錯
人家在該行駛的車道上進入該進入的區域
(你沒有說他是不是超出待轉區)

最後
你憑什麼用這個"藍色要去停車"方向進入停車場?
憑的是大家都這樣亂騎車而已
波多野結紮 wrote:
藍色才是錯的 紅色...(恕刪)


您說的是 我寫反了 沒再檢查是我的失誤

相撞地點如在待轉區外就是紅色的錯
在待轉區內就不定了,看說法決定了但有監視區就例外,大約是 7比 3

我沒有胸部 wrote:
我不懂這個邏輯
因為可能有人會違規
所以待轉是惡法?

路權大法官有一切法律的詮釋權你還不了解嗎?
中正路錦和路口待轉區被超速汽車衝撞->待轉區的錯
忠孝橋機車停等區和左轉車輛被闖紅燈汽車衝撞->待轉區的錯
還有很多啦,講不完啦.
右轉車道突然不右轉直行
撞到別人
竟然怪別人....

LeeKeySee wrote:
路權大法官有一切法律的詮釋權你還不了解嗎?...(恕刪)


你的溝通能力有待加強
不用標點符號起碼要能分段讓人能看懂
不提連結起碼要把內容說清楚
不然錦和路口到底發生什麼事?

撞8台機車那一件嗎?
是誰說是待轉區的錯的?
難不成是你說的?
誰說的你找誰去

不然我被闖紅燈的撞
是紅燈的錯?
還是我不該經過?

反對待轉區?
這樣很好
但是用道理跟數據還有邏輯來跟我說
車行在哪裡?停在哪裡?
都可能會遇到各種不可思議的意外
我姑姑還是被省道對向車
翻過分隔島撞死在副駕駛座里
所以對向不可行車?


汽機車本來就不能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啊,怎麼會有人不知道?藍線很明顯的違反交通法規啊!
而且上人行道不管有無停車格都是禁止騎車的要牽上去才可以。

機車兩段式左轉在國外也是很正常的,只是沒有畫出來,
待轉是個安全概念,目的在於直行車流對左轉機車照成危險時,左轉機車可以選擇兩段式左轉或是直接轉,
不然慢速機車經過多線道多危險?
然而台灣很神奇的硬是規定許多路段只能兩段式左轉,
還畫個待轉區,基本上待轉區沒有控制機車數量,所以是個很模糊的概念,只是跟你說那邊可以待轉。
感覺您會輸~~ˋ

對方初步看起來是直行車,外加對方道路,路權比您大。

以上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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