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nosuke wrote:
大重路權,一直都是...(恕刪)
汽車路權,一直都是駕駛們與卡車駕駛們容易有砲火的地方,而小弟
近日開卡車行駛山路,跟在一輛黃色汽車後,深深有感,也希望同為
汽車駕駛及卡車駕駛,能說說自己的看法。狀況如下
A車為慢車 B車為黃色汽車 C車為我 行駛路段為蘇花公路
由於A車為慢車,B車想要超A車(又或者不想超),經常性行駛在最外側
及最內側,作為C車的我,則是相當無奈,特別是在B車行駛到外側時
這種感受更深,怎麼說呢??(常有機車外側超車)
B車有B車的路權,我有我的路權,黃色汽車在行駛車道分割時,因為
自身有體積較小的優勢,故能在較小的空間中穿梭,但我也有我的路權
當B車行駛外側,我在空間許可上,同理也能向前更靠近A車些,問題是
這在B車眼裡,說不定就是所謂的逼車。所以我只能看著B車在車道中
空出一個位子(因為騎的很偏),我卻不敢向前(怕被說逼車)。
個人覺得,若B車想超A車,動力上完全無問題能順順的超越,那就早早
超車吧。若不想超車,好好的行駛在車道中央就好了。
保持安全距離
有什麼問題
慢車懂得讓路
更沒有這些問題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cinnamon coffee wrote:
請不要濫用車道分割...(恕刪)
除了單車道(一個車道雙向都可以通行的道路)外,
平面道路、一般多線道及高架橋等快速道路,是可以同車道超車的(車道分割)
所以安全的條件下,汽機車都是可以鑽車縫且沒有違規。
依高速公路即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0條的內容 是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所以高速公路(梅花)及快速公路(紅盾牌)不能同車道超車,
但靜滯狀態下才能行駛車道車分割
ex.下匝道時、車輛等候號誌管制期間,確實是可以鑽車縫
(單車道並不代表是同線道或是單行道)
(請記得打方向燈,因為車道分割也算是變換車道)
(建議在低速進行分割,高速可能被開危險方式駕車)
來源出處 :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4797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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