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就該被臨檢, 那違停呢?

違停就直接開單丫
臨檢什麼啦



這種比喻

因為違停被抓到是毒販的也不少吧!!


明明就是很平常的事
真不知道在心虛
記得以前也被盤查過
短短3分鐘
事後警察還說抱歉
打擾了

這樣都無法配合
以後警察都待在局裡等電話就好了
等有人被砍~或被砍完 警察在出來就好了
真不知道腦袋裡在想啥

腦裡出現一幕 斧頭幫喊 警察~出來洗地了....
maxsanta wrote:
警察到處被壓著, 怎麼能好好做事???

沒錯,誰打壓認真做事的警察,就是跟全國守法人民為敵

例如這位:


還有這位:


俗話說



yaochangli wrote:
違停就直接開單丫
臨檢什麼啦

連罰單都不想開,就不會查到是不是贓車、有沒有犯案記錄...
阿豐仔 wrote:
腦裡出現一幕 斧頭幫喊 警察~出來洗地了...

連違停,都不敢取締、開單時,當然是只剩洗地的功能了



既然只做洗地的工作,那,薪水應該也只能領洗地的薪水了
wetty wrote:
先講結論:支持警方...(恕刪)


認真要開違規停車開到開不完,尤其遇到那種講都講不聽,違規還理直氣壯的
還有一種講白一點就是無賴,你能拿他們有何辦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A3Meyfn2K8

認真執勤的警察們真的辛苦了!
之前就常在01講的阿...

警察這種勸導警政

違停車主不會因為你的勸導而改變了他下次停車習慣

反而認為我只要離車不遠.倒個歉.馬上開走.就沒事

但事實真的就是如此

PS.唱兒歌三百首就能降妖除魔???? 逆尬哇騙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在講“原則”
照”原則“做事很理想沒錯
但是我不了解要如何用“原則”去判斷盤查對象是否真的有問題?
或者說 需要被盤查或有問題的對象本身有哪些“原則”會被他人或警察發現?
沒有符合那些“原則”的罪犯是否就有可能不會被抓到?
民眾若真的都能照“原則”為人處世的話,很多問題也都不會發生了
CANON EOS 7D CANON EF 50mm 1.8 II CANON EF 70-200mm 2.8 L IS USM CANON EF-

wetty wrote:
先講結論:支持警方...(恕刪)


台灣警察人力真的非常的少

警察出勤務都有不同的任務

不可能台灣警察 都去抓違停


有的要抓毒 有的要處理交通事故 有的又要抓通緝犯 有的又要處理民眾糾紛

有的又要執行抓酒駕勤務 有的又要待命在警局 有的又要處理專案報告


你 覺 的 警 察 有 辦 法 一 次 處 理 這 麼 多 事 情 嗎?

依造我個人經驗

之前開車下班 被人家從後面追撞 我光等警察來 就等了快一個半小時~~~

警察來還跟我說抱歉 今天太多車禍 而且已經執勤10個多小時了 還 沒 吃 飯

(在下班路途中 我自己就看到兩起車禍 都還沒有人處理)


警察 真的辛苦了

雖然免不了會有老鼠屎 豬隊友
一項是預防犯罪
一項是維持秩序
兩者目的不同不可等之
可你的直接等號中另人感覺你的認知有所誤解或故意忽略
要有效率值勤不是將人派出去碰到什麼就幹什麼
你的標題中用的就是極端兩分法做比較
就跟理盲濫情者常用中小學營養午餐去討論預算等
是為了製造問題才有的主觀思維
將兩者依表面相關就來當成實則相關硬來比較出高低需要
無視不同屬性與不同目的本質上的不同並不適合直接類比

你可以抨擊當地警方或當地政府不重視某問題
但不能用不相干來直接比較或等於
也不能用概括性原則事項斷章取義來做獨斷解釋
人吃白米本就有百百種結果你卻要求警方只有一種
而這種還是自己腦補定義出來的一種
這叫做無視矛盾鑽牛角是欲加之罪
常見於無良政客媒體及黑心商業行為中
真是人權無限上綱

警察盤查也分很多種

客氣的問你,請你拿出證件借看一下,算不算盤查?

把你當成罪犯,粗魯的要你交出證件,算不算盤查?

如果是第一種,你接不接受?

如果連第一種都接受不了,那就是你的問題

網咖,KTV過十二點有警察臨檢,請未滿十八歲的人不能逗留

不管你看起來幾歲,不都要拿證件出來看,怎麼沒人抗議?

有人就自以為官大,被盤查不爽

因為警察連"客委會主委,立委老公"都不認識

沒被認出來太沒面子了才裝說什麼警察國家

就一堆人瞎起哄

政客會那麼好心關心你我的人權??

他老婆有的是人權,連法務部長的門都踹破了還沒人權?

什麼叫帶風向,這就是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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