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汪志冰"提交通違規檢舉人"實名制"


杯子蛋糕70 wrote:
質詢影片以上影片可以...(恕刪)


臺灣不進步,民代(議員、立委)要負很大責任

政府罰單收入太高表示民眾違規情形嚴重,不思如何改善
反而要對檢舉人下手?

實名制→民眾不檢舉→罰單減少→交通改善,議員的腦子是這樣思考的嗎?

現在的交通違規檢舉,大部份都是要附上真實姓名及電話的,汪大議員不知道?
科技來自於人性,人性敗於不斷換機的慾望!
RX78NT12003 wrote:
檢舉本來就要實名
而且還會打電話確認
議員會批判這個只是依據民眾陳情
但實際狀況議員自己卻不了解
要質詢也要做功課啊.....



由此可知,台灣選出的一些議員,

其實都只活在象牙塔中,

功課不做,看到啥就說啥,

不清不楚亂說一通,

議員喔,看看就好,別太期望。
贊成阿!!

然後要發獎金喔!!

食品檢舉實名制就有獎金了

交通檢舉當然也要比照辦理阿!
簡單說就是我被檢舉了
我心懷不滿
我有權勢有朋友
我就可以想盡辦法找到檢舉我的人
加以報復
因為都有資料

杯子蛋糕70 wrote:
質詢影片以上影片可...(恕刪)
應該是樁腳請他銷的單太多,
搞的他不勝其擾了!

杯子蛋糕70 wrote:
現在可以打
姓名:簡局擬
電話:0978787787
地址:打總統府的也可以

等於沒有實名
不過!!!

如果有疑問聯絡不到檢舉人的話,是不會舉發的
所以議員真的沒做好功課(恕刪)


地址別這樣亂教
會被告
我都是打台灣



不過我很好奇這位大議員
怎麼會看到檢舉人的資料
不是有個資法嗎?

匿名跟不匿名有差嗎

因為警察檢舉系統沒辦法驗證實名阿
所以你要KEY什麼都沒影響

看看檢舉蝦味先的
應該也是要輸入資料
只是他可能也是亂打名字那些所以算匿名
跟檢舉系統交手過那麼多次
怎麼沒遇過可以直接選匿名的

台南的交通違規檢舉系統也算是很特別之一
還要寫職業
我都是寫檢舉達人


大概有太多人最近都被檢舉改管跟議員反應吧,
檢舉交通違規好歹要附上影片或是照片,

但是檢舉改管或噪音需要嗎?
還是被檢舉報上車號車主就要去檢驗?

如果這樣的話太多匿名檢舉的確有可能造成惡意檢舉呀~~
在路上看到一輛車不順眼就檢舉...
管他有沒有真的改管...反正讓車主跑死也爽~??
民住選舉制度, 選出這樣水準的議員 怪也只能只能自己了.
當然也不是只有這位姓汪的讓人看不下去....

讓笨蛋主導我們的未來, 真不甘心呀
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有人檢舉發獎金不敢領? 有人檢舉被告洩密嗎?
檢舉時本來就要填姓名地址和電話
汪志冰根本不知道,標準的外行領導內行
當初選他的人自己好好檢討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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