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達人 直行車與從停車場出來擦撞肇事責任比


angel2671 wrote:
甲方機車:直行車 乙方汽車:停車場出來
甲方車速約60,乙方車速約0~20間。

假設該路段以一般速限50來看

93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60不算嚴重超速,路權還是直行車優先
angel2671 wrote:
甲方有把乙方"直切沒打方向燈"、甲方承認"自己可能車速過快煞車不及"寫入筆錄裡。

既然自己承認,吃個應注意能注意的次因,也是剛剛好而己
angel2671 wrote:
甲方有行車紀錄器,完整記錄下來自己有煞車不及與對方直切沒打方向燈(已提供)
甲方咬定乙方直切沒打方向燈

就算有打方向燈,還是要讓直行車先行
只能說,在中華民國交通部的教化下,台灣人民的路權觀念真的很糟
angel2671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路權甲肇責0%,乙肇責100%,結案

自己開公司車遇過,(單行道)巷子準備倒車進入停車場,確認無車,
快倒車完成突然發生碰撞(擦撞對方保桿造成卡榫鬆脫及掉漆),
我倒車時確認無車專注看後方,對方認為我是要轉出停車場所以要先讓他,
當下查看對方行車紀錄器,質疑對方在巷內開很快(對方紀錄器畫面明顯在巷子開的很快),
因為雙方有保險,找警察由保險公司處理,最後我方保險公司說肇責100%(更換整隻保桿加烤漆),
只因為我位置算是在停車場(沒有路權),要讓巷子先行,雖然公司保險處理沒花到錢,
但是讓我上了知識的一課。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謝謝各位的回覆!!

大概知道怎麼談這件案了,兩方責任肇事比:甲方應該會低於乙方很多,甚至無責(應該不可能..)。

因為警察有強調甲方車速問題,讓甲方覺得是不是超速就要負全責(因為違規在先)?!

乙方當時也一直強調甲方車速如何如何。好像自己沒有責任一樣(????)。

所以才上網詢問、了解一下,一般這種情況誰的問題較多。

因為一般警察是不會自行下判斷的,算民事。告到法院,就是法官裁定。

所以當警察一直強調甲方車速,沒說關於他對乙方論點,讓甲方充滿問號(套好是不是?)。
angel2671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覆!!微笑微笑

大概知道怎麼談這件案了,兩方責任肇事比:甲方應該會低於乙方很多,甚至無責(應該不可能..)。

因為警察有強調甲方車速問題,讓甲方覺得是不是超速就要負全責(因為違規在先)?!

乙方當時也一直強調甲方車速如何如何。好像自己沒有責任一樣(????)。吃驚

所以才上網詢問、了解一下,一般這種情況誰的問題較多。

因為一般警察是不會自行下判斷的,算民事。告到法院,就是法官裁定。

所以當警察一直強調甲方車速,沒說關於他對乙方論點,讓甲方充滿問號(套好是不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關於超速這點不用擔心,
因為無從舉證,除非警方幫乙方找監視器,路上也要有車道線藉以判斷車速,
不過以上這兩點問題,站在執法方面是不能主動去做,
不然之後須付費的三千元車禍鑑定算啥。
不用擔心,光停車場VS一般道路,停車場出來就要負100%責任,
警察會幫乙說話,這點就耐人尋味了,因為事故發生聽警察說的話,
我只是負責丈量及公權力,代表發生這件交通事故做個紀錄,
是對是錯你們要和解還是一個月後申請鑑定,你們自己之後再去處理。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上個月底才剛和解結束...
我就是直行的機車,對方就是從停車場出來以為自己理所當然的全世界都要讓他的傢伙...
原本對方保險公司一直在跟我談肇責就37分(我3對方7),只有初判出來並且我0肇責,我直接跟對方說我不打算和解,我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然後過一天對方就聯絡我,他們的車損自己處理,他們願意賠償我方所有車損加上我的醫療費用加上工作損失!
上禮拜也已經順利拿到賠償金了,供樓主參考囉!

angel2671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恕刪)


原則上,這是一場有路權跟沒路權的車禍

你應該無責

但根據台灣的陋習以及你自己的嘴

初判可能會寫你30%肇責

希望你有記得立刻去醫院驗傷
5D3 wrote: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恕刪)


謝謝您回答。

超速這點,相信乙方無法舉證也無法確立。要也是乙方要去花錢申請鑑定!!!

因為警察有前後攝影畫面跟甲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太多地方對乙方不利。

當時街道是雙向道、中間 雙黃實線 ,旁邊 白實線 ,白線外屬於機踏車行駛範圍。

只是不爽是警察一直替乙方強調甲方車速!卻不說乙方任何違規地方,完全摸不著頭緒。

就像您說的,警察只是一個負責記錄、公權力行使者,不應該偏袒任何一方!!!
CashT wrote:
上個月底才剛和解結...(恕刪)


謝謝您分享經驗!

恩,現在只能等初判表出爐,鑑定雙方肇事責任比(律師說這個通常只是參考)。

若談和解時,"對方不理賠基本損失(車損、醫藥費、工作損失)",甲方就要提告乙方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訴訟。

請問後續處理的結果是?謝謝
甲方: 30%
乙方: 70%

甲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帝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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