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達人 直行車與從停車場出來擦撞肇事責任比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目前正在上職訓局的甲方,今天下課時發生車禍。

行經一般道路(雙向道)時,甲方 (應注意未注意、超速?) 突然被乙方直切 (未停看聽?)、沒打方向燈(警示燈?)出來,閃避煞車不及直接撞上,甲撞乙。

甲方機車:直行車 乙方汽車:停車場出來

甲方車速約60,乙方車速約0~20間。甲方從乙方左斜前方撞上。

車輛初估受損:甲方左右兩邊殼碎裂,三角架歪斜 乙方左前門擦傷與左後照鏡受損。

人員受傷:甲方雙手雙腳擦傷(有開證明) 乙方無事

甲方有行車紀錄器,完整記錄下來自己有煞車不及與對方直切沒打方向燈(已提供)。警方有現場前後監視器影片。

只有個別作筆錄,甲方有把乙方"直切沒打方向燈"、甲方承認"自己可能車速過快煞車不及"寫入筆錄裡。不知道乙方筆錄。

乙方咬定甲方車速過快(後撞前),甲方咬定乙方直切沒打方向燈。談不攏走法院。

因為準備進入求償和解階段,請問一般這樣情況,肇事比例大約各是多少?

angel2671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目...(恕刪)


依車輛鑑識委員上課時舉的說法,路邊起步/從加油站開出來撞到就是輸,直行車有路權。停車場出來的車應該也是一樣沒有路權。

T42p wrote:
依車輛鑑識委員上課...(恕刪)


謝謝您解答,因為乙方很堅決要甲方賠償或者各賠各的;甲方很堅決要乙方全額賠償。

當下談不攏,所以準備進入司法程序。想了解一下肇事比例為多少。

警察又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甲方覺得傻眼、疑惑。
停車場出來的錯!


曾有經驗,

本車停車場出來的,

有投保車體險及責任險,

只有財損,無人員受傷,

本車保險公司全部買單!


而且,沒等初判表,

理賠人員就請對方去修車廠!


un3354 wrote:
停車場出來的錯!曾...(恕刪)


謝謝您分享經驗。乙方也是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要主動跟對方約時間談,還是等對方來約。如果雙方沒主動約,會不會造成警察吃案、個別買單?

所以您意思是雙方現在都不要去修車嗎?

如果某一方先行修車,已經開收據(未詢問對方意見)。

這樣會如何呢?!

angel2671 wrote:
謝謝您分享經驗。乙方...(恕刪)


只能說保險很重要
不過在台灣
兩方都在動的情況下
好像很難一方是完全無肇責
既然甲方有受傷證明, 乙方沒有,

直接告過失傷害, 讓乙方自己評估後果囉.

乙方若知道被由方告過失傷害, 大概又會求甲方

最討厭開車開門不看後方的駕駛, 以為有打方向燈最大的汽機車.
問我嗎?


以樓主的案子,

通知對方保險公司在約定時間、車行勘車!


如果不想通知,

甲方的手骨有粗,口袋有深嗎?

直接交給律師處理最快,

連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都不用理會!



angel2671 wrote:
....

如果某一方先行修車,已經開收據(未詢問對方意見)。
這樣會如何呢?!

(恕刪)
幹嘛要承認超速。打死都說40

說超速有證據嗎?被撞個頭暈,亂說成60,其實是40

但目前的證據是汽車從停車場出來是確定的。
停車場出來沒路權,需注意直行路上有無來車,才可轉彎出來。
一般來講,全責跑不掉。
jason 567 wrote:
幹嘛要承認超速。打死...(恕刪)


樓主已交出行車紀錄器
如果地上有錄到車道分隔線那種虛白虛白的標線。。是可以用算的。。
標線的間隔長度與寬度都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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