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5059999 wrote:
我覺得樓主 沒把...(恕刪)
說來幸運
我們家與親友從未涉及任何刑事官非
也沒發生過車禍
連跟警察都沒打過交道
所以女兒發生車禍後
我們都以為對方保險公司的說法就是對的
保險公司叫女兒先把傷養好,其他都不要管
醫療都完成後,再跟保險公司求償
保險公司不願賠的部份
再找肇事者調解,和解不成再提出告訴
所以我們一直以為程序就是這樣
醫療->保險求償->調解->提告
不知道一開始就可以提告
和解後再撤告
所以等女兒醫療程序都完成已4個月了
現在已將求償金額及明細交給對方保險公司
下星期會有答覆
於此同時,也會去提起傷害告訴
(告訴狀都已擬好,才知道可以請當時承辦員警提告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與提醒,學到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