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議機車應該變成兩輪車! 免得重機 輕機有排氣量的歧視! 還外加個電動機車。環保腳踏車! 反正兩輪車就全禁!要嘛就全開放。 誰說腳踏車不能上快速道路??? 只要你騎得夠快??? !! 不是嗎?? 要嘛就全不讓上!
miketu wrote:我是建議機車應該變成兩輪車! 免得重機 輕機有排氣量的歧視! 還外加個電動機車。環保腳踏車! 反正兩輪車就全禁!要嘛就全開放。 誰說腳踏車不能上快速道路??? 只要你騎得夠快??? !! 不是嗎?? 要嘛就全不讓上! 乾脆所有的機車通通列為慢車,比照自行車只能行駛慢車道直且須靠右依序行駛(交通法規73條),機車的全名是機器腳踏車,機車本來就是腳踏車的一種,所有的快車道則進行機車,例如台南市大同路二段
magiQ _ Q wrote:公路總局於108/02...(恕刪) 2輪酸民看到了沒=============應該看的懂我是反諷吧吸廢氣比這些落石危險多了=============應該看的懂我是反諷吧當然要禁止你們走蘇花改=============應該看的懂我是反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