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rd.huang wrote:編檢舉獎金給停車收費開單員 這個可能還沒幫到路邊停車收費開單員前可能就害收費開單員挨打了光做自己分內工作就被罵三字經了晚間停車遭開單收費 婦竟暴怒譙收費員出版時間:2018/03/30 15:01台北一名年近50的王姓婦人與丈夫開車到烏來遊玩,晚餐後開車駛離停車格,不久又為處理瑣事將車停在其他停車格,見停車收費管理員上前開單,竟暴怒質問:「現在都幾點?還開單?」並辱罵三字經。一名路人見狀用手機錄下全程,事後收費員怒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名譽罪將王婦起訴。今年1月間,王女與丈夫開車前往新北市烏來區遊玩,並將車子停放在路邊停車格,當晚餐用完後約7時許,2人開車準備返家,將車子駛離停車格後又久,因為有點小事,又把車子停靠在其他的停車格。不久,沒有穿著制服背心的黃姓收費員,在巡視停車格時,見到王女停放的車子,就上前準備開單,此時,王女見狀立即站到收費員面前質問,「現在都幾點了,怎麼還要開單」,又質疑收費員沒有穿著背心,懷疑他是冒牌貨。黃姓收費員耐心回說「如果你懷疑,可以拿單去申訴」,沒想到此話一話,王女開始飆罵,甚至連三字經都說出口,一旁的路人看不下去,將王女飆罵的行為錄了下來,黃姓收費員不甘受辱,拿著路人錄下的影片提出告訴。據了解,王女到案後供稱他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當天沒有吃藥,情緒才無法克制,她還供稱,她不是要罵收費員,只是要提醒自己要鎮定,但檢察官不採信,今將王女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如果警察執法主動一點,而不是等人報案,報案也只是勸導。那台灣的交通應該會更不一樣。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引用自聯合新聞網如果有時間上訴,眼睛業障一關比一關重。不過。。 生命誠可貴,正義價更高,但為選票故,兩者皆可拋。
我同意開放檢舉獎金這個方式直接開放一般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發罰單一定比例當做獎金就好了以現在行車紀錄器的普及程度,除非你在沒車的路上行駛不然幾乎可以保證,只要違規,收到罰單的機率超級高這樣可以扼止極高比例的惡意違規 (明知違規卻故意就是惡意)不過同時,也要大幅檢討臺灣的道路規劃臺灣的道路規劃太多陷阱譬如三線道,離路口50公尺時內線都還畫直行箭頭離路口剩20公尺時內線突然變成左轉專用,這種智障規劃根本就是坑殺外地人提前標示車道前方條件好像會要了規劃單位的命一樣臺灣的交通亂象,用路人素質也許要負七成責任,但道路規劃亂七八糟絕對要自吞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