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義警 檢舉交通 有效率又有獎金 政府不敢而已

台灣交通亂七八糟 大家眾所皆知

如果開放約聘義警給予權力檢舉交通並比照給予警察一般裝備出勤(含巡邏車)

實行必定會有所大改善,交通改善又有工作獎金可拿,雙贏局面
也可改善警力不足問題

例違停車輛,當下拍照or錄影就好,馬上閃人不跟違規者囉嗦,若有發生危險狀況..立即無限電通知快打部隊到場並立即現行犯逮捕

畢竟一般四輪嘴臉,只敢欺善怕惡,看到警察就跑得臭俗辣一樣

叫警察把警車當成行動辦公室開出來,直接線上舉發開單,連義警的費用都可以省了
不如開放全民檢舉拿高額獎金,政府全額補貼購買相機行車記錄器相關設備費用,有仇報仇,沒事當消遣不是更好。
乾脆學大陸所有路段全部裝監控畫面.甄個1-2萬人每天看著監控開違規不是更好.增加就業機會.開出的罰單錢還不用分出去

全部歸國庫.關於裝設監控費用.我相信依照台灣人的違規狀況不用5年就都回本了~
開放全民檢舉拿獎金+1,對低薪人增加收入不無小補,小確幸
發獎金不止會有檢舉魔人,還會有製造陷阱魔人,交通尖峰時間單線道開時速20公哩,看你哪一台不超車,超車每一台都檢舉,他賺飽了,民怨也來了,然後警察去勸導,最後停發獎金。
目前各縣市警局都有義警與民防人員
一般演習時會出勤協助警方
中南部最常看到義警出現
是在殯葬場合維護交通秩序
義警有階級
有公發制服與皮鞋
沒有巡邏車與無線電
可以配合警方勤務支援協勤

至於取締交通違規部分
交通法規上有交通助理員編制
台北市與高雄市交通大隊有該正規編制人員
專責處理違規停車作業(法定職務)
其他交通違規態樣不能進行開單告發

民眾可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向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檢舉交通違規
除超速,超重,超高這些需要法定儀器量測違規態樣
無法檢舉外
其他態樣均可以進行檢舉
民眾已經可以依法檢舉了
沒必要再限縮到改由義警才能檢舉
以前警方有編列交通違規獎勵金
被詬病自肥嫌疑後刪除法源
現在檢舉民眾沒有獎勵金已經被違規人罵檢舉浮濫
開放獎金可能引發更多爭議
但是部分縣市政府開放廠商自費設置科學儀器抓交通違規
由違規罰金收入再撥付部分獎勵金給廠商
對用路人,政府與廠商是三贏
唯一輸的是違規駕駛人

ben8888888 wrote:
乾脆學大陸所有路段...(恕刪)


依照台灣刁民的駕駛習慣,不用一個月就回本了好嗎⋯⋯

曉得 wrote:
對用路人,政府與廠商是三贏


補充一下,

第四贏是 郵局!

民眾檢舉一年多了二百萬件,

掛號一件28元,

就多了5600萬的額外收入。



已經有交通助理員了
好多年了
交通有改善嗎
我相信有
是力道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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