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亂七八糟 大家眾所皆知
如果開放約聘義警給予權力檢舉交通並比照給予警察一般裝備出勤(含巡邏車)
實行必定會有所大改善,交通改善又有工作獎金可拿,雙贏局面
也可改善警力不足問題
例違停車輛,當下拍照or錄影就好,馬上閃人不跟違規者囉嗦,若有發生危險狀況..立即無限電通知快打部隊到場並立即現行犯逮捕
畢竟一般四輪嘴臉,只敢欺善怕惡,看到警察就跑得臭俗辣一樣
一般演習時會出勤協助警方
中南部最常看到義警出現
是在殯葬場合維護交通秩序
義警有階級
有公發制服與皮鞋
沒有巡邏車與無線電
可以配合警方勤務支援協勤
至於取締交通違規部分
交通法規上有交通助理員編制
台北市與高雄市交通大隊有該正規編制人員
專責處理違規停車作業(法定職務)
其他交通違規態樣不能進行開單告發
民眾可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向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檢舉交通違規
除超速,超重,超高這些需要法定儀器量測違規態樣
無法檢舉外
其他態樣均可以進行檢舉
民眾已經可以依法檢舉了
沒必要再限縮到改由義警才能檢舉
以前警方有編列交通違規獎勵金
被詬病自肥嫌疑後刪除法源
現在檢舉民眾沒有獎勵金已經被違規人罵檢舉浮濫
開放獎金可能引發更多爭議
但是部分縣市政府開放廠商自費設置科學儀器抓交通違規
由違規罰金收入再撥付部分獎勵金給廠商
對用路人,政府與廠商是三贏
唯一輸的是違規駕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