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北新路七張捷運站,麥當勞對面.那裡之前的路邊公有停車格,都被圍起來,不能停車.不能停車,這種情形應該超過一年.不能停車的理由是,私有地.最近經過,好像可以停車的樣子.(沒特別注意)沒記錯的話,好像有上新聞.
私有地警察是無法執行違規取締,就像私人停車場也是一樣,這種法條到底怎麼了?但卻是事實,就不能修個法嗎?政府無力徵收道路用地,所以你每天走的路很有可能是走在他人土地上,地主要繳地價稅,卻要無償給他人使用,但是政府又用既成道路去規定地主不得私自封路,看來標準有好幾套。
牛杯杯0216 wrote:私有地警察是無法執...(恕刪) 朋友在阿扁當市長時,說他們大直街的馬路巷弄都是私有地,還未徵收,因市府沒錢!我說,為什麼不封路,朋友說,封了,整條大直街無路可走!以上,不知真假!朋友已經賣了那裡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