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老師說過緊記--載重時煞車不易,超重更險,車頭踩死後面(動能)仍再推,就出現折甘蔗(搧臉頰),車損人傷還突然跨出線-車頭橫左或橫右(所以要往前呢,還是傷了還加害旁邊--);超載要上坡-像林口坡,前面不能塞車停住,開始爬只能往前,停在坡上,要再動就是原地跳而已(拉不動),只一招退回坡前再上。這是30多年前,現在車動力不一樣不超重,不該有這種險事。
能在路上開也經過政府認定,大家都有權使用道路,多知道另一台種種-該是另一種安全
。台灣曾經有試過要車頭+兩節(40呎x2),評估不適台灣,最長就全聯結車(大貨車+1節)。澳洲(土地咱213.66倍)那種好長好長像火車的聯結車,看看探索 地理頻道就好,人家一個塔斯馬尼亞就台灣1.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