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glai wrote:個人覺得應該不是競...(恕刪) 這還好吧~不算競速啦~重機本來就是只要油門稍微一催~汽車就只能跟在後面吃屁了~別說白牌的機車了~好像連小貨車都比您快~只有影片後來騎50cc的綠牌阿伯?比您慢一點~不過有違規該檢舉的~還是要檢舉~
id104140alex wrote:...當自己是汽車---要求上國道....當自己是機車---塞車時鑽車縫. 平面道路又沒規定如果平面有規定 , 那汽車不都罰到爆炸 想像一下 , 前方有機車 , 就得乖乖的排在機車後方 , 不準鑽過去 , 車道再寬都一樣
感覺檢舉右側超車有機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車時,不得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2,400元罰鍰。
id104140alex wrote:不是道路競駛...是典型的重機鑽車縫) 請問市區平面道路有哪一條說機車,汽車不可以同車到併駛?還有法條中沒有鑽車縫這三個字這兩台重機最多就是檢舉他右側超車這於鑽車縫請問要檢舉哪一條?還有鑽車縫根能不能上國道是二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