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orte:三聯單不會是紅色的呀...(恕刪) 是我誤會三聯單的用語了,抱歉,就是雙方聯絡方式的那張迴轉就是肇事主因了嗎?那麼對方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的問題嗎?因為我家跟肇事地點隔了蠻多縣市的,希望能盡快處理完想再請問一下假設對方車損1000 我方車損3000 這種情況下可以如何跟對方談呢?(如果雙方只計較車損的話,雙方都有受傷,應該不會有以刑逼民的情勢)對不起,不常處理這種情況,再麻煩大大解惑了,謝謝。
南方薛之謙 worte:迴轉就是肇事主因了嗎?那麼對方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的問題嗎?因為我家跟肇事地點隔了蠻多縣市的,希望能盡快處理完想再請問一下假設對方車損1000 我方車損3000 這種情況下可以如何跟對方談呢? 同車道、同方向才屬於前後車關係,迴轉就得負擔主要肇責!金額不高的話,直接賠一賠、和解書儘快簽完就好了,早一點回到正常生活比較重要,一直在意肇責比例,反而要花更多時間、精神去處理,難道這樣就比較划算?
併排停車必檢舉 worte:三聯單不會是紅色的呀...(恕刪) 原來我在6/22就提醒告知迴轉車是肇事主因,建議就是各自修理自己的,一千,三千,要計較也才多出一千,為一千元煩心幾個月,真的非常不值得,行車在外本來就有很多風險要承擔,和解後那種心情愉快勝過一切。正名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