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改裝燈監理所回覆是正常的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
後來有重新檢附資料,剛監理所已經回覆會通知車主回去做臨時檢驗
結局算是好消息
好結局,

chenbbs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後...(恕刪)


謝謝你的檢舉...這種改法很要不得,有時高速公路的大貨車有看到的,

角度直射後方駕駛!


希望能讓這種亂像根除!
這種不正常吧~~~
以前剛退伍時開過十頓半的大車,這種燈叫"車下燈"它照的位置一般會調整在左右後輪的位置,最主要是倒車時照明跟左右轉讓駕駛抓迴轉距離用的,記得之前師父說過這燈只有倒車時能開,路上打開警察是可以開罰單的(但是一般警察沒那麼精實)也是這個原因,讓有些大車駕駛習慣成自然,我開車也超討厭大車開這種車下燈的,對後車來說超刺眼的。

上面大大po的之中,這燈應該不符合第三條中的法規吧~~
3.可於行駛中使用而有影響他車行車視野者,應使用適當之固定遮蔽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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