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正常吧~~~以前剛退伍時開過十頓半的大車,這種燈叫"車下燈"它照的位置一般會調整在左右後輪的位置,最主要是倒車時照明跟左右轉讓駕駛抓迴轉距離用的,記得之前師父說過這燈只有倒車時能開,路上打開警察是可以開罰單的(但是一般警察沒那麼精實)也是這個原因,讓有些大車駕駛習慣成自然,我開車也超討厭大車開這種車下燈的,對後車來說超刺眼的。上面大大po的之中,這燈應該不符合第三條中的法規吧~~3.可於行駛中使用而有影響他車行車視野者,應使用適當之固定遮蔽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