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紛紛擾擾就是出自於一堆人都認為自己的時速表最準

imlkt84 wrote:
你在內線是超越中線車...(恕刪)


你誤會喔,
我沒你這種敘述的自大心態去要求前方車輛讓道,
前方車輛讓不讓完全取決於前車的安全與駕駛者的水準有關,
要在無安全距離下硬切去中線讓道,
是你的心態腦補出來的想法。
Ira,Iris, Ice; Show your Propel~
cricketpage wrote:
看看有多少人和她一樣...龜車都認為只要"我的表速"是最高限速..(恕刪)

這一題目前無解,,,台灣就是人太多了,當然車子更多,造成高速公路上不管哪個車道都是滿滿的車子.
只能道德勸說那些 "以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但是距離前車又很遠很遠的車子" : 請他們們跟前車緊一點.
有為哥 wrote:
你在內線是超越中線車、並不是在超越內線前車

如果內線前車在超越中線車流,中線也沒有安全距離的情況下,你到底憑哪點要對方讓?

這種情況當然沒話講......而且我相信只要後車看你有在超越中線車的狀況下
大多不會逼你非要讓不可
偏偏90%所謂再超越前車的內線車.............幾乎都是並排
甚至被中線超越....

和中線跳探狗...一下他快一點一下你快一點..........
來來往往過去5分鐘了還是沒有超越前車...........這樣很讓人抓狂
開哪一線道都可以! 請盡快跟上前車
保持正常車距即可
如跟不上~~ 請靠右線行駛 !!
cricketpage wrote:
看看有多少人和她一樣...(恕刪)


相對的,這也表示您如何證明自己的車速是"正確的"...?
想要開快車,就要有撞車後與於負起責任的覺悟, 全額賠償受害方所有損失,別學昨日那台貨車一樣,說謊想逃避責任,更別裝孬裝窮哭著說"沒錢,賠不起"
JamesWK wrote:
相對的,這也表示您如...(恕刪)


保險要保多少才夠賠呢?
看海成花 wrote:
這位佔用超車道達人開...(恕刪)



這位看海成花..........吃的達人
請自己看清楚"內側車道亦提供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眼睛有問題就去看醫生
sunmontue wrote:


這位看海成花....(恕刪)


你眼睛也有問題阿~
「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你」也是看不清楚。
然而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可以提高車流量及降低超車事故。
然而你卻選擇對交通沒益的巴著內線。
夠自私的~

我們一起去看眼科吧,我順便幫你掛其他的!
sunmontue wrote:
這位看海成花..........吃的達人
請自己看清楚"內側車道亦提供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眼睛有問題就去看醫生
.......(恕刪)

您好, 您這樣說不大好吧!

因為, 沒有"亦提供" !這句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也就是 "其實沒這樣的法規 "!
這樣說是違反了但書限縮解釋原則 !
法規但書沒寫""亦提供" ! 是不能違法憑空創造出來!

走那一個車道是依據'路權"(使用權利) ! 和速限(義務)無關 !
有"使用權利" 才能進入使用 ! 怎麼會拿"遵守義務"是要使用什麼? 如何使用?
法規 明文 其車道之使用 ... 應依設只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而"最高速限行駛"是三個車道都可以去! 完全無關"內側車道路權(車道之使用)"
"速限" 只能遵守 , 是沒有辦法拿來"使用"的 !
不能把"速限"這項遵守義務 混淆為 路權 !

『最高速限』是限5標誌 , 是無條件遵守的速限 義務! 遵守了也沒有路權! 並不能拿這個理由侵入內側車道!
"義務"您知道吧! 法律對特定人課以一定之作為或不作為之拘束。 義務役 ! 義務教育! 義務律師! 義工(義務工作)!
和"權利"是完全相對的 !

但書限縮解釋 ! 不能使用反對方(反面)解釋! 不能擴張成"負面方的解釋"
也就是不能反過來 ! 把 "一面標誌"說成用路人的車速??!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只能依據法律條文有的明文規定! 不能加油添醋 ! 也不能倒過來講成"反對面向的含義" !
只能限縮解釋為 依"限5標誌"行駛於內側車道 ! 不能倒過來講 !
除了但書原本的文字 "依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外的任何添加的, 多的文字! 不同的文字! 全都違反"限縮解釋"!

再想想看
堵塞(擠在一起) VS 不堵塞(拉開車距) , 速限 可能 相同嗎 ? 不會 !
因為堵塞而沒有55m車距, 依法是無法110km行駛的,必須降速!
所以,無55m車距, 速限不能設這麼高 ! 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


依照高管規則6 , 車距30m VS 車距 50m ,車速相同嗎 ? 不會 !

8-1-3 但書 ○○狀況下→●●速限行駛 , 就只是在說 " 因應擠在一起或沒擠在一起的不同車距" ,有沒擠在一起的車距"→ 變更內側車道的速限 為"最高速限"那一面!
其它多說的! 憑空推衍出來的! 都是多的! 通通違反但書限縮解釋!
“反過來就算只開90km/hr,正在超越前方車輛,那就沒問題,但看到後方更快的,也請乖乖讓出內車道”




ira6984 wrote:
你誤會喔,我沒你這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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